浦东金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8-30
证券代码:600639、900911 股票简称:浦东金桥、金桥 B 股 编号:临 2014-036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 2014 年 8 月 17 日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书
面通知,并于 2014 年 8 月 27 日下午二时半在北京西路 55 号新金桥广场西区 9 楼
会议室召开。董事应表决人数 9 人,实际表决人数 9 人。会议由董事长黄国平主
持,副董事长潘建中、沈荣、董事刘荣明、张行、独立董事乔文骏、丁以中、霍
佳震、张鸣出席了会议;监事长颜国平、副监事长王文博、监事虞冰、张琤、谷
业琢列席了会议;公司总经理室成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作出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和摘要,并同意予以公告;
二、 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造碧云国际社区配套设施项目的议案》;
为丰富和完善碧云国际社区的教育资源,更好地满足开发区及社区对国际教
育的需求,促进公司在碧云国际社区内所持物业的租赁和经营。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投资人民币约
15,925.65 万元(含已发生土地成本 1,906.74 万元),在碧云国际社区 16-09 地块
投资建造碧云国际社区配套设施项目,该项目土地面积约 8,282 平方米,容积率 1,
项目建成后租金单价不低于 2.43 元/平方米/天。
三、审议通过《关于销售 T22 通用厂房楼盘引进富友金融总部园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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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回笼资金,改善财务状况。同时,加速推进开发区产业转型,推进金
融创新基地的建设,引进“富友金融总部园”。
同意公司向上海富友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出售所开发并持有经营的 T22 厂房楼
盘(共 6 栋厂房,地上建筑面积 63,624.23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 0),转让总价
为人民币 59,300 万元(单价 9,320 元/平方米)。
基于目前的出租情况而进行分期交房,其中 T22-29、30、31 三栋厂房(建筑
面积 32,006.35 平方米)在 2014 年内交房,另外的 T22-28、32、33 三栋厂房(建
筑面积 31,617.88 平方米)最晚于 2016 年底交房,交房之前的租金收益归本公司
所有。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销售 T22 通用厂房楼盘引进富友金融总部园的独立意见详见附
件一。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
同意公司将购买投资期限在一年以内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和保本浮动收益类
理财产品的投资余额从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资金
可以滚动使用,但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发生金额不能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50%,不得使用该额度进行证券投资或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
投资标的物的银行理财产品。
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相关事宜,本决议适用期至 2015 年 4 月底。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副总经理周尧、陈国庆因工作调动,且本人已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周尧、
陈国庆同志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根据总经理沈荣同志的提议,董事会决定聘任曹剑云、沈彤同志为公司副总
经理。曹剑云、沈彤同志的简历详见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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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对周尧、陈国庆同志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
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详见附件三。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秘书代燕妮同志工作调动,且本人已提出书面辞职申请,代燕妮
同志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公司董事会将尽快确定新的董事会秘书人选。在新的董事会秘书到任前,暂
由公司总经理沈荣同志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公司董事会对代燕妮同志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
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四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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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销售 T22 通用厂房楼盘引进富友金融总部园的独立意见
(二 0 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公司独立董事丁以中、乔文骏、霍佳震、张 鸣认为: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销售 T22 通用厂房楼盘引进富友金融总部园的议
案》,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有效回笼资金,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也有利于推
进开发区的产业转型,推进金融创新基地的建设。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丁以中、乔文骏、霍佳震、张 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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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曹剑云同志简历
曹剑云,男,1961 年 8 月出生,汉族,籍贯浙江宁波,同济大学工业与民用
建筑专业全日制本科(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1983 年 8 月参加工作,2003 年 4
月加入中国民主建国会。
历任:耀华皮尔金顿玻璃有限公司 施工科科长;上海大华装饰工程有限公
司设计室主任;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公司建设工程部项目经理;上海金桥建
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总经理(改制后任副总经理);外高桥保税区三联发
展有限公司工程总监;上海城开万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张江高科技
园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张江集团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主任。
现任: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沈彤同志简历
沈彤,女,1968 年 7 月出生,汉族,籍贯上海,上海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
专业全日制本科(工学学士),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在职),会计师。1992
年 8 月参加工作,2000 年 7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公司综合事务部业务员;上海金鑫贸易实业
公司业务部经理;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贸易公司业务部副经理;上海金桥原产地
市场市场部及人事部副经理;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住宅部业务
主管,租售中心副经理,住宅及配套建筑部经理助理、副经理;上海金桥出口加
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住宅建筑运营部总经理,兼任上海新金桥广场实业有限公司党支部
书记、总经理。
现任: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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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二 0 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公司独立董事丁以中、乔文骏、霍佳震、张 鸣认为:公司董事会聘任曹剑云、
沈彤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系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而作出的决定。同时,对曹剑
云、沈彤同志的简历和任职资格作了充分审核,认为该两位同志具备担任公司副
总经理的资格和任职条件。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
独立董事:丁以中 乔文骏 霍佳震 张 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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