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金桥:公开发行2013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2014-11-13
证券代码:600639、900911 股票简称:浦东金桥、金桥 B 股 公告编号:临 2014-45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新金桥路 28 号)
公开发行 2013 年公司债券
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2014 年 11 月 13 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
或“浦东金桥”)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12 亿元的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664 号文核准。
2、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
次债券”)发行规模为 12 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1,200 万张,
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3、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评级为 AA+,本次债券评级为 AA+;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为 51.22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50.30%;
本次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4.05 亿元
(2011 年、2012 年及 2013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
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
关规定。
4、本次债券由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
5、本次债券为 8 年期品种,附第 5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
者回售选择权。
6、本次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4.50%-5.80%,最终票面年利率将根据市
场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上
述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4 年 11 月 14 日(T-1 日)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
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于 2014 年 11 月
17 日( T 日)在《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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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次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
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认
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四、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8、本次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规模分别为预设发行总额的 1.67%和
98.33%。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公开发行情况及网下询价配售情况决定是
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
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如网下最终认购不足,则由主
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本次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9、网上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认购,发行代码为
“751980”,简称为“13 金桥债”。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
购单位为 1 手(10 张,1,000 元),超过 1 手的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网上认购
次数不受限制。
10、网下发行仅面向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通过与主承销商签订认购协议
的方式参与网下申购。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数量为 10,000 手(100,000 张,
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 手(100 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
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
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次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次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3、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4 年 11 月 21 日(T+4 日)在《上海证券报》、
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次债
券的最终发行结果,敬请投资者关注。
14、本期债券向全市场发行(含个人投资者),发行完成后,本期债券可同
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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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上市。
15、发行人将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次债券具体
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6、本次债券向全市场发行(含个人投资者),发行完成后,本次债券可同
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
挂牌上市。
17、本公告仅对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次债券的
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次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上海金桥出口加
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3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该发行说明书
摘要已刊登在 2014 年 11 月 13 日的《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上。有关
本次发 行的相 关资料 ,投资 者亦可 到上海 证券交 易所网 站
(http://www.sse.com.cn)查询。
18、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报》、
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
敬请投资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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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或浦
指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东金桥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
本次债券 指
券
本次发行 指 本次债券的公开发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受托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国泰君安
承销团 指 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组成的承销机构的总称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为本次债券发行及交易流通签订的承
承销协议 指
销协议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证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机构、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资信评级机构、评级机构、
指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新世纪评估
发行首日 指 即 2014 年 11 月 17 日,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起始日
元 指 人民币元
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首位为A、B、D、F证券账户的社
社会公众投资者 指
会公众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
机构投资者 指
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
指
表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
配售缴款通知书 指
配售缴款通知书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
网下认购协 指
网下认购协议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发行主体: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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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规模:12 亿元
票面金额:100 元
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期限:8 年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
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
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次公司债券不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4.50%-5.80%,最终
票面年利率将根据市场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协商一致,在上述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在债券存续期限前 5 年固定不变;
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 3 年票面年利
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5 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3 年固定不
变。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公司按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将
到期的利息或本金足额划入登记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后,不再另计利息
付息、兑付方式: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次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
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办理
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限的第
5 年付息日上调本次债券后 3 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 1 至 200 个基点(含本
数),其中一个基点为 0.01%
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期: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的第 5 个计息年度的付
息日前的第 10 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
告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
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 5 个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债券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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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次债券存续期第 5 个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
发行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投资者回售申报日:发行人刊登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公告
后,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日,即本次债券存续期第 5 个付息日
之前的第 5 个交易日,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
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
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
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
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
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
额的本金
起息日:2014 年 11 月 17 日
利息登记日:2015 年至 2022 年每年 11 月 17 日之前的第 1 个交易日为上一
个计息年度的利息登记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
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次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
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付息日:本次债券存续期间,自 2015 年起每年 11 月 17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
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兑付登记日:2022 年 11 月 17 日之前的第 6 个交易日为本次债券本金及最
后一期利息的兑付登记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
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次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兑付日期:本次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2 年 11 月 17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
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11 月 1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计息期限:本次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4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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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自 2014 年 11 月 17 日至 2019
年 11 月 16 日
本金支付日:2022 年 11 月 1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支付方式:本次债券本息的偿付方式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保证人: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范围:本次债券的本金及利息,以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
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
资信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信用级别: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 AA+,本次债券信用级别为 AA+
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方式:本次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
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
网下认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四、网下发行”中“(六)
配售”。
发行对象:
(1)网上发行: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首位为 A、B、D、F 证券账户的社会
公众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网下发行: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
禁止购买者除外)。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本次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规模分别为 2,000 万元
和 118,000 万元,占本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的比例分别为 1.67%和 98.33%。发行
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公开发行情况及网下询价配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
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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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如网下最终认购不足,则由主承销商以余额
包销的方式购入。本次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承销方式: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拟上市交易场所: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申请本次公司债券于上
交所上市交易
新质押式回购: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本次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公司将向上交所申请本次债券
上市后新质押式回购交易事宜,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交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的相
关规定执行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
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 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
(2014 年 11 月 13 日)
T-1 日 网下询价
(2014 年 11 月 14 日) 确定票面利率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网上认购日
T日 网下认购起始日
(2014 年 11 月 17 日) 网上向网下单向回拨(如有)
主承销商向获得网下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
《网下认购协议》
网下认购截止日
T+2 日
网下机构投资者按主承销商发出的缴款通知书(或认购协议)将认
(2014 年 11 月 19 日)
购款划至主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
网下发行注册日
T+3 日
主承销商将网下认购的注册数据于当日 11:00 前以书面和电子数
(2014 年 11 月 20 日)
据形式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结束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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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对象/网下投资者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
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
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4.50%~5.80%,本次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将
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情况在上述利率预设区间内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次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14 年 11 月 14 日(T-1 日)。参与询价
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 2014 年 11 月 14 日(T-1 日)上午 9:00 至 11:30 之间将《网
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
及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
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 5 个询价利率,询
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4)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
并为 100 万元(1,000 手,10,000 张)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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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
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每家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
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
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在 2014 年 11 月 14 日(T-1 日)上午 9:00 至
11:30 之间将如下文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1)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
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
身份证复印件。
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具
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
联系人:吴筱菊(电话:021-38674772、18611198382);
申购传真:021-68870180、021-68870152;
申购电话:021-38676888。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次债券
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 2014 年 11 月 17 日(T 日)在《上海证券报》、香港
《文汇报》及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次债券的最终票面
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次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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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上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上发行的对象为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首位为 A、B、D、F 证券账户的社
会公众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发行数量
本次债券预设发行总额为 12 亿元,网上发行数量预设为本次债券发行规模
的 1.67%。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 2014 年 11 月 17 日(T 日)当天网上发行结
束后,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
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
网下发行;如网下最终认购不足,则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本次债
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三)发行时间
网上发行时间为 1 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 2014 年 11 月 17 日(T 日)上证
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如遇重大
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四)认购办法
1、本次债券发行代码为“751980”,简称为“13 金桥债”。
2、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3、在网上发行日的正常交易时间内,主承销商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进行“卖
出申报”,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进行“买入申报”,通过
上证所交易系统撮合成交,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
4、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 1 手(10 张,1,000
元),超过 1 手的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投资者认购数量上限还应遵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凡参与网上认购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合格证券账
户并办理指定交易,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认购日 2014
11
年 11 月 17 日(T 日)之前开立上证所证券账户及办理指定交易。已开立资金账
户但没有存入足额资金的认购者,需在网上认购日 2014 年 11 月 17 日(T 日)
之前(含当日)存入全额认购款,尚未开立资金账户的认购者,必须在网上认购
日之前(含当日)在与上证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设资金账户,并存入全额认
购款。资金不足部分的认购视为无效认购。
6、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
(五)结算与登记
网上发行的结算和登记按照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六)网上发行注册
本次债券网上发行注册由登记公司根据网上认购结果进行资金清算确认有
效认购后进行注册。
四、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包括未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的
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次债券预设发行总额为 12 亿元,网下发行数量预设为本次债券发行规模
的 98.33%。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 2014 年 11 月 17 日(T 日)当天网上发行结
束后,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
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
网下发行;如网下最终认购不足,则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本次债
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家机构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 10,000 手(100,000
张,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 手(100 万元)的整数倍。每
12
一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
本次债券的初始发行规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次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3 个交易日,即 2014 年 11 月 17 日(T 日)至
2014 年 11 月 19 日(T+2 日)每日 9:00~17:00。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在登记公司开立的合格
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 2014 年 11 月 14 日(T-1 日)前开
立证券账户。
2、欲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认购意向,与机构投资者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向
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与其签订《网下认购协议》。网下配售不
采用比例配售的形式,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将优先
得到满足。
各机构投资者应于 2014 年 11 月 17 日(T 日)17:00 前将以下文件传真至
主承销商:
(1)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认购协议》;
(2)上证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其他上交所认可的托管账户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网下认购协议》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
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主承销商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各机构投资者应于 2014 年 11 月 24 日(T+5 日)17:00 前将《网下认购协议》
正本邮寄或送达至保荐人(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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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送达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号 29 层
邮编 200120
认购协议传真 021-50329583
联系人 杨淳
联系电话 021-38674975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售
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
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
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次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
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
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
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本次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资金划付
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 2014 年 11 月
19 日(T+2 日)按主承销商发出的缴款通知书(或认购协议)将认购款划至主
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机构投资者全称和“浦东金桥 2013 年公司
债券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收款单位: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户:97020153400000063
汇入行地点:上海
大额支付系统号:310290000152
联系人:杨淳
联系电话:021-38674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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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网下发行注册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发行结果,将网下发行的注册数据于 2014 年 11 月 20 日
(T+3 日)11:00 前以书面和电子数据形式报送上证所,同时按要求生成电子数
据,报送登记公司进行注册登记。
(九)违约申购的处理
对未能按主承销商发出的缴款通知书(或认购协议)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
专用收款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申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
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
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
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3 年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
名称: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国平
董事会秘书: 沈荣
住所: 上海浦东新金桥路 28 号
联系人: 严少云
电话: 021-50307702
传真: 021-5030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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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万建华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联系人: 汤翔、孙逸然
电话: 021-38676666
传真: 021-3867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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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3 年公
司债券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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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3 年公
司债券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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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3 年公司债券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发行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并签字,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
主承销商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主承销商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证券账户名称(上海) 证券账户号码(上海)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 托管券商席位号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重要提示:
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 2014 年 11 月 14 日(T-1 日)9:00 至 11:30 时之间连同加盖
单位公章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
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申购传真:021-68870180、021-68870152;申购电话:021-38676888。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次债券
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3、本次最终申购金额为网下利率询价表中不高于最终票面利率的询价利率对应的最大有效的申购金额;
4、每家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
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5、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主承销商按照网下利
率询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主承销商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
认购款足额划至主承销商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
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
赔偿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7、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
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单位盖章)
2014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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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
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3、本次债券的申购上限为 12 亿元(含 12 亿元);
4、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超过 1,000 万
元的必须是 100 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
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
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次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 4.00%~5.0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
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4.40% 1,000
4.45% 2,000
4.50% 3,000
4.55% 4,000
4.60% 5,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 4.6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5,000 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60%,但高于或等于 4.55%时,有效申购金额 4,000 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55%,但高于或等于 4.50%时,有效申购金额 3,000 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50%,但高于或等于 4.45%时,有效申购金额 2,000 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45%,但高于或等 4.40%时,有效申购金额 1,000 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4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8、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本发行公
告要求的时间内连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
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
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9、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传送、
送达一概无效。申购传真:021-68870180、021-68870152;申购电话:021-38676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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