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金桥:关于中期票据发行注册获得接受的公告2017-01-26
证券代码:600639、900911 证券简称:浦东金桥、金桥 B 股 公告编号:临 2017-002
债券代码:122338 债券简称:13 金桥债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期票据发行注册获得接受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
于 2016 年 9 月 27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
过,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
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 20 亿元的中期票据。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30 日已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
2016-036)以及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8 日已披露的《2016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临 2016-045)。
近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
注[2017]MTN11 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接受
注册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本次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 20 亿元,注册额度自该通知书落
款之日起 2 年内有效,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发行完成后,应通过
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要求,公司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
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 1 号)和
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规则》、《非金融企业
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
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择机发行中期票据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