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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浦东金桥: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8-04-14  

						证券代码:600639、900911   证券简称:浦东金桥、金桥 B 股   公告编号:临 2018-012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 号)的规定,本公
司将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844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A 股)193,587,853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每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14.0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19,909,334.65 元,其中公司控股
股东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所持有的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联合发展有限
公司股权认购;其余股份由特定投资者以现金认购。公司收到特定投资者以现金
认购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653,569,989.85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4,440,000.00
元,净额为人民币 639,129,989.85 元。上述现金募集资金已于 2015 年 8 月 10 日
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德师报(验)字
(15)第 1304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4,039.24 万元(其
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 126.24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计人民币 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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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本公司
子公司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
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子公司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为募集资金在平安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账号为
11014812846007。本公司及子公司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按照
相关规定和监管协议存储、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和监管协
议的情形。
    2、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用于上海临港碧云壹零项目,截至
2017 年 11 月 13 日,本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因此,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
再使用。
    为方便账户管理,截至 2017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
专户的销户手续。上述账户注销后,本公司、本公司子公司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
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分行签署的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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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 1)                                      65,357.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977.54(包含利息收入 126.24 万元)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注 2)                       64,039.24(包含利息收入 126.24 万元)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 已变更项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截至 2017 本年度投 截至 2017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截至 2017 年 12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目         目,含部 承诺投资       资总额(1) 年 12 月 31 入金额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投入金额与承 月 31 日投资进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计效益     是否发生重
           分变更   总额                     日承诺投入         日累计投        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度(%)(5)           态日期       效益              大变化
           (如有)                          金额(2)            入金额(3)       (4)                     (5)=(3)/(2)
                                                                                    (4)=(3)-(2)
上海临港碧
               否      63,913.00    63,913.00   63,913.00 13,977.54 64,039.24                 126.24    100.20%      2016 年 10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云壹零项目
合计           -      63,913.00    63,913.00   63,913.00 13,977.54 64,039.24                 126.24    100.20%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0.00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万元(截至 2017 年 5 月 27 日,公司已将该部分资金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本年度不存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 1:公司现金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5,357.00 万元,扣除承销费、证券登记费等共计人民币 1,444.00 万元后,公司现金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3,913.00 万元。
注 2: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4,039.24 万元,包含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63,913.00 万元以及募集资金产生
的利息收入人民币 126.2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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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
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
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
性意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浦东金桥编制的《上海金桥出口
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专
项审核,并出具了德师报(核)字(18)第 E00153 号,认为浦东金桥出具的《上
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公司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
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对浦东金桥募集资金 2017 年度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
重点核查,根据核查的结果,保荐机构认为:
    2017 年度,浦东金桥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浦东金桥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


                                     4
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
告。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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