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能源: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19-04-17
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 B 股 编号:2019-012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主要内容:公司拟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084,663,692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
审议流程: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已审议通过上述利润分配预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18,932,394.83 元,提取盈余
公积1,893,239.4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71,159,470.07元,2018年末累计可供
分配利润为8,198,625.42元。公司拟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 1,084,663,69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人民币,合计21,693,273.84元
人民币。本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也不使用未分配利润进行送股。该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项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相关说明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公司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鉴
于2018年度的经营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
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该分配预案充
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
的发展规划。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采用了现金分红分配方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议案审议程序和机制完备,
具备合法性和合规性。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情况,系基于公司的发展阶段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
况,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与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和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通过该议案并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