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能源: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4-28
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 B 股 编号:2020-015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9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且预计不会对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相关意
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
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就该事项
出具了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
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
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
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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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其他
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
行。
(三)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主要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
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
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
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
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四)本次会计变更的日期
根据新收入准则规定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
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五)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收入准
则,自 2020 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不影响公司 2019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且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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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政策调整进行的,不影
响公司 2019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且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所以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事宜。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
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4、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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