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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新能源:关于全资子公司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发行不超过10亿元债权融资计划的公告2020-04-28  

						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 B 股   编号:2020-021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发行不超过
                      10 亿元债权融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4月27日,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拟

向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申报发行金额不超过10亿元(含)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天然

气”)融资渠道,改善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山西天然气拟在北京金

融资产交易所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以下简称“债权融资计划”)。具体情况如

下:

       一、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具体方案

       1.注册额度: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规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含10亿

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山西天然气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

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期限: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期限为3+N或2+N。具体期限结构根据

相关规定及发行前市场情况确定。

       3.发行利率: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债权

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
                                      1
允许的其他用途。

    5.担保安排: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为信用方式。

    6.发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备案有效期内

择机发行。

    7.发行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和额度内,采用一次或分次发行的方式;由主承

销商担任簿记管理人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向投资人定向发行。

    8.发行对象: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认定的投资者。

    9.主承销商: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山西天然气管理层按照债权融资计划的相

关法律法规和债权融资计划主管机关的要求确定。

    10.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二、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董事会同意授权山西天然气管理层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

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条件和山西天然气需求,制定本次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

划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

限于确定主承销机构、增信措施、发行规模、品种、期限、利率、筹资资金用途

等;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发行申报事宜;代表山西天然气进行

所有与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相关的谈判,签署与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有关的

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以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办理与本次发行债权融资

计划有关的其他事项。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

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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