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能源:关于公司注册金额不超过15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2020-04-28
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 B 股 编号:2019-022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注册金额不超过 15 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4月27日,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注册金额不超过15亿元短期
融资券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
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
则,公司符合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有关条件要求。为进一步降低资金成本,
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公司董事会同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
会注册并择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基本发行方案
1.注册规模:本次注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
围内确定。
2.发行期限: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每期发行期限为不超过270天。
3.承销商: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牵头主承销。
4.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公司及下属公司营运资金、偿还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有息负债,具体用途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5.发行利率:本次申请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发行
1
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实际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6.发行对象:本次申请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
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7.发行日期: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
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规定的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8.担保方式:本次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采取无担保方式。
二、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包括但不限
于: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确定或调整超短期融资券实际发行的金额、期
限、利率、发行时机等具体方案,聘请包括承销机构、评级、律师事务所在内的
中介机构,签署、修订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以及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终止本
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事宜。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
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方案及授权事项由公司董
事会审议批准后,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注册有效期为自
《接受注册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 年。公司将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相
关规则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
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7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