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能源: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1-03-06
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 B 股 编号:2021-012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由于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能源”
或“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总股本由 1,084,663,692 股增加至
1,377,994,126 股,公司控股股东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燃气
集团”)参与认购,持股数量由 343,195,592 股增加至 636,526,026 股,持股比
例由发行前的 31.64%增加至发行后的 46.19%。
经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本次权益变动按照《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免于发出要约,本次权益变
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华新燃气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8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000110014112R
法定代表人 刘军
控股股东 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成立日期 1982 年 8 月 11 日
注册地址 山西省晋城市城区凤台东街 2229 号万通商业广场 C 区六楼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行业分类 商务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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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砂岩气勘探、开发、利用;燃气经营:
输气管网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经营管理及对外专营管理;城
镇天然气项目开发;天然气加气站、加油站、油气合建站的建设;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设与经营;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
监理与管理;涉气产业装备的研发、制造与销售;煤矿瓦斯治理服
经营范围 务及低浓度瓦斯的输配和利用(非危险化学品);燃气、煤炭、新
能源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铁路运输:铁路
货物运输;信息技术管理咨询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会议服务;以
自有资金对气化项目投资;以自有资金对中医药实业投资;中医药
健康养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华新燃气集团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90%
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1 年 1 月 12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4 号),核准本次发行。根据公
司与华新燃气集团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及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主承销商向华新燃气集团发送的《缴款通知书》,华新燃气集团以每股人
民币 3.45 元的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增发全部 293,330,434 股股份,股份认购款合
计人民币 1,011,989,997.30 元。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21 年 3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总股本为 1,084,663,692 股,其中华新燃气
集团持有 343,195,59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64%,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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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377,994,126 股,华新燃气集
团最终以现金 1,011,989,997.30 元认购 293,330,434 股股份,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数量增加至 636,526,026 股,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46.19%,华新燃气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山西省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根据公司与华新燃气集团签订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附生效条件
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华新燃气集团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自
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且公司股东大会已批准华新燃气集团
免于发出要约。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中华新燃气集团取得公司向其发行新股的
行为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6 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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