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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新能源: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2-25  

                        证券代码:600617               证券简称:国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1-094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2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西示范区中心街 6 号西座,四楼 8 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11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B 股)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96,804,170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896,657,470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B 股)                              146,7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65.0804
总数的比例(%)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65.0698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0.010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副董事长刘联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
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5 人,董事刘军先生、杨广玉先生、王与泽先生因
   公务未出席;独立董事杨建红先生因疫情原因未出席;独立董事樊燕萍女士、
   张建席女士因公务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4 人,监事尤毅先生因公务未出席;
3、董事会秘书张帆先生出席;公司高管刘联涛先生、毋建冰女士、高伟女士、
   张帆先生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1.01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一);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60,114,496   99.9935     16,948     0.0065       0      0.0000
    B股                0    0.0000    146,700 100.0000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260,114,496   99.9371    163,648     0.0629       0      0.0000



1.02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二);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782,662,522   99.9978     16,948     0.0022       0      0.0000
    B股                0    0.0000    146,700 100.0000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782,662,522   99.9791    163,648     0.0209       0      0.0000
   1.03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三);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751,772,052   99.9977           16,948     0.0023     0     0.0000
       B股                0    0.0000          146,700 100.0000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751,772,052   99.9782          163,648     0.0218     0     0.0000



   1.04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四)。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896,640,522 99.9981   16,948    0.0019     0    0.0000
       B股                0   0.0000 146,700 100.0000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896,640,522 99.9818 163,648     0.0182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
1.01                       1,268,026       88.5695     163,648   11.4305   0    0.0000
        联交易预计额度
        的议案(一)
        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
1.02                       1,268,026       88.5695     163,648   11.4305   0    0.0000
        联交易预计额度
        的议案(二)
        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
1.03                       1,268,026       88.5695     163,648   11.4305   0    0.0000
        联交易预计额度
        的议案(三)
        关于调整公司
1.04                       1,268,026       88.5695     163,648   11.4305   0    0.0000
        2021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额度
   的议案(四)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议案 1.01 关联股东华新燃气集团
有限公司进行了回避表决;议案 1.02 关联股东山西田森集团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进行了回避表决;议案 1.03 关联股东太原市宏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了回
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鄯颖、吴焕焕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