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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能源: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监事会年度工作报告2022-04-19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监事会年度工作报告


各位监事:
    2021年,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
监督职能,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恪尽职守地履行各项职责,
科学开展监事会的各项工作,以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不断
加强作风建设,转变工作观念,围绕公司资产运作、经营管
理、财务状况、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以及子公司的经营
情况等方面开展全面监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
了有力的保障。现将本年度监事会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第一部分 2021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2021年,监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各项决策程序及生产经营活
动进行了有效监督。全年共召开监事会会议3次,审议了公
司定期报告和各类重大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021年4月27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现场会议
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一季度定期报告全文及正
文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
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八项议案。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2021年8月25日,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定期报
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1-6月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两项议案。
    (三)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2021年10月27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三季度报告>
的议案》。
    二、列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6 次,董事会 9 次,公司
监事列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公司各项会议议程,严格按
照《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议事程序合法合
规,董事会运作规范、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
决议。在会议召开涉及公司发展战略、改革建制等重大事项
时,监事会成员积极围绕当前时势,深入分析,提出合理建
议,充分发挥了监督职能,协助配合董事会及管理层开展各
项工作,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

    三、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1 年公司依照层级及审批权限,合法合
规的审议公司各项重大事项。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在执行公
司职责时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监事会对内部控制的意见
    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按
照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认为,2021 年公司没有违反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报告期内,公司现有
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
经营实际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控
制和防范作用。

    五、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听取财务部门汇报、进
行定期审计等方式,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进行了认真的监督与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控
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监事会对下属公司督导检查情况
    2021 年,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治理要求,加强下属企业公司治理
基本制度建设,督促各下属企业适应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提
高公司治理质量,公司监事会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由公司监
事会牵头,协同公司证券事务部和审计法务部成立检查组,
自 2021 年 10 月 11 日起分别对下属 10 家公司开展 2021 年
监事会专项检查工作。具体检查调研汇报如下:
    (1)检查内容
     此次检查,检查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外派监事
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照各公司《公司章程》、各项管理
制度等重点检查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三重一大、公
司财务状况及公司日常管理等规范运作情况。
    (2)检查整改情况
     通过本次检查下发《督导检查报告》10 份,发现问题
165 条,下达整改建议 157 条,已收到下属公司整改报告 10
份,累计完成整改 124 条。监事会将继续跟进相关整改落实
情况,确保检查整改全部落实到位。

                第二部分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需求,
拓展工作思路,谨遵诚信原则,加强监督力度,以切实维护
和保护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不受侵害为己任,忠实、勤勉地
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地发
展。2022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促进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的规范运行以及决策机构的协调运作。重点关注
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公司战略的实施、重大经营风险、重
大投资项目、重大资产处置及关联交易等事项,勤勉尽责履
行监督职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行为予以
监督。
    二、健全监事管理体系,根据已建立的监事人员库机构,
将熟悉公司相关业务和专业的管理人员继续纳入监事人员
库,保障监事人员队伍储备,全面提升监事履职能力,保障
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三、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完善内部监督体系,提高监事
尽责履职能力。监事会将持续强化制度建设,规范监督行为,
不断建立健全监督工作制度。监事会将继续加强业务知识的
学习,积极开展工作交流,增强业务技能,创新工作方法,
提高监督水平。
    四、加强学习,切实提高专业能力和监督水平。监事会
将有针对地加强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内控建设、公司治理
等相关方面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技能,提升自身的业
务水平以及履职能力,持续推进监事会自身建设,更好地发
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2022年,监事会将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公司董事会和经
营班子依法开展工作,履行好各项职责,充分发挥好监督职
能。维护股东利益,诚信正直,勤勉工作,促进企业稳健发
展。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