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能源: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22-04-19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会议材料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
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
1、报告期末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
参股公司,公司对上述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发生额为 88,364.42 万元。上述担保
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批准,未超过 2020 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年度担保
额度。
2、报告期内经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对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发生额合计为
9000 万元。
3、公司无单笔对外担保额超过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 10%
的情况。
4、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为其他公司担保提供保证及担保
的事项。
5、公司无逾期担保。
二、独立董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等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有
效控制了财务和经营风险,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会议材料
(此页无正文,为《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及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申长平 樊燕萍 张建席 杨建红
2022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