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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锦江投资: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0-06-18  

						股票简称(A 股/B 股):锦江投资 锦投B 股 证券代码(A 股/B 股):600650 900914 编号:临2010-007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 年6 月18 日下午在中共上海市

    委党校海兴大厦召开2009 年度股东大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授权代理

    人)共93 人,共持有代表公司226,036,096 股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40.9775%。其中:

    A 股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共55 人,共持有公司214,998,731 股有表决

    权股份,占A 股股份总数的55.0488%,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766%;

    B 股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共38 人,共持有公司11,037,365 股有表决权

    股份,占B 股股份总数的6.8534%,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09%。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沈懋兴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等出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200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0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200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9年度母公司净利润

    242,998,595.52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4,299,859.55元,当年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为218,698,735.9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22,747,374.45元,可供股

    东分配的利润为341,446,110.42元。2

    利润分配方案为:按2009 年末总股本551,610,10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3.00 元(含税),B 股折成美元发放,合计分配现金股利

    165,483,032.10 元。尚余未分配利润175,963,078.32 元,结转至下年度。

    5、关于2010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项的议案。

    6、关于授权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银行

    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公司分别于2010 年4 月9 日、2010 年6 月8 日在《上海证券报》

    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详细披露了具体内容,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c.com.cn 查询。

    上述议案具体表决情况,见附后的《2009 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经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黄伟民、楼乂来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法律法

    规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

    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附:《2009 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 年6 月19 日3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参加表决的股东( 股东授权代理人) 共93 人, 共持有代表公司

    226,036,096(二亿二千六百零三万六千零九十六)股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40.9775%;

    其中A 股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共55 人,共持有公司214,998,731(二亿

    一千四百九十九万八千七百三十一)股有表决权股份,占A 股股份总数的

    55.0488%,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766%;

    其中B 股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共38 人,共持有公司11,037,365(一千

    一百零三万七千三百六十五)股有表决权股份,占B 股股份总数的6.8534%,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09%;

    一、审议《200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226,036,096 225,890,619 125,623 19,854 99.9356%

    A 股股东 214,998,731 214,976,827 4,060 17,844 99.9898%

    B 股股东 11,037,365 10,913,792 121,563 2,010 98.8804%

    二、审议《200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226,036,096 225,890,619 125,623 19,854 99.9356%

    A 股股东 214,998,731 214,976,827 4,060 17,844 99.9898%

    B 股股东 11,037,365 10,913,792 121,563 2,010 98.8804%

    三、审议《200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226,036,096 225,753,632 125,623 156,841 99.8750%

    A 股股东 214,998,731 214,976,827 4,060 17,844 99.9898%

    B 股股东 11,037,365 10,776,805 121,563 138,997 97.6393%

    四、审议《关于200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226,036,096 225,702,719 316,953 16,424 99.8525%

    A 股股东 214,998,731 214,837,027 146,290 15,414 99.9248%

    B 股股东 11,037,365 10,865,692 170,663 1,010 98.4446%

    五、审议《关于2010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项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4

    全体股东 226,036,096 225,890,416 125,623 20,057 99.9356%

    A 股股东 214,998,731 214,977,124 4,060 17,547 99.9900%

    B 股股东 11,037,365 10,913,292 121,563 2,510 98.8759%

    六、审议《关于授权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

    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226,036,096 225,876,116 140,423 19,557 99.9292%

    A 股股东 214,998,731 214,977,124 4,060 17,547 99.9900%

    B 股股东 11,037,365 10,898,992 136,363 2,010 98.7463%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6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