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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锦江投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2-09-18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Jin Jiang International Industrial Investment Co., Ltd.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2012 年 9 月 26 日


                                                                     1
               目    录


一、会议议程

二、会议表决办法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五、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六、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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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 议 议 程
会议名称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时间       2012 年 9 月 26 日(星期三)下午 2:00

会议地点       上海龙柏饭店二楼莲花厅(虹桥路 2419 号)

会议方式       现场会议         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     沈懋兴 董事长    会议法律见证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会 议 议 程

    一、工作人员介绍到会嘉宾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会议进入议案审议阶段,请相关人员作

报告,提请审议: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4、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三、股东提问和发言

    四、主持人宣布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股份数情况

    五、推选监票人员

    六、会议对以上议案报告进行逐项审议和投票表决

    七、主持人宣布休息 20 分钟

    八、主持人宣布大会表决结果

    九、大会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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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表决办法


    为维护本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到会股东在本公司 201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现根据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

会表决办法作如下规定: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采用记名并计股份数的方法进行,

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须经本次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程序

表决通过的,同意该等议案的表决权数均须达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公司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除关联人所持表决权

数)的二分之一以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须经本次股东大会以

特别决议程序表决通过的,同意该等议案的表决权数须达到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除关联人

所持表决权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3、与会股东在表决票的“同意”、“反对”、“弃权”栏中选择一

项(且仅选择一项)打“√”,不选或多选为“弃权”;请在“股东(或

股东代表)签字”处签名,若签名处空白则视为“弃权”。未填、错

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

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亦计为“弃权”。

    4、本次股东大会在选举董事和监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度。具体

办法为:股东在选举董事时可投的总票数等于该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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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额乘以候选董事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总票数集中投给一个董事候选

人,也可以分散投给数个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

定其是否当选。选举监事办法与选举董事办法相同。

    5、表决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布。

    6、所有表决统计资料将存放在公司董秘办公室,以备广大股东

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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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改:



    《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四条:

    原为: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3

人。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现修改为:董事会由 9-13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的具体人数由股

东大会在此区间内确定。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1-3

人。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以上,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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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有关规定,需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提名杨原平、陈文君、马名

驹、戎平涛、康鸣、袁辽骏、胡茂元、陆红贵、林莉华为第七届董事

会董事候选人。其中胡茂元、陆红贵、林莉华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沈懋兴、于建敏、张宝华、蔡欽峰、刘永章将不再续任新一届董

事会董事,董事会对上述董事在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期间的忠实、

勤勉尽责表示肯定,同时对他们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

示感谢。



    以上,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原平:男,1955 年 2 月出生,毕业于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1993 年 9 月至 1995 年 4 月参加上海大学国际商学院与美国“旧金山

——上海友好城市委员会”联合举办的商业管理(BMP)班学习,获

经济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上海龙柏饭店总经理,北京昆仑饭店

总经理,上海新锦江大酒店总经理,锦江(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首席执行官、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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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文君:女,1955 年 11 月出生,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曾

任上海锦江饭店副总经理、党委书记,锦江(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现任锦江国际(集团)

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本公司董事。



    马名驹:男,1961 年 1 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

曾任凤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锦江(集团)有限公司计

划财务部经理。现任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本公司董事。



    戎平涛,男,1956 年 12 月出生,经济学硕士。曾任上海市旅游

汽车公司总经理,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

任本公司副总裁,兼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康鸣,男,1971 年 11 月出生,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上海锦江国际

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

董事会执行委员会秘书长(副总裁)。



    袁辽骏:男,1958 年 5 月出生,大学本科。曾任上海新锦江大

酒店办公室主任,上海新锦江股份有限公司发展管理部经理,本公司

投资发展部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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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茂元,男,1951 年 4 月出生,管理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

师、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副总裁、总裁。

现任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本公司独立董事。



    陆红贵,男,1951 年 2 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

曾任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资产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上海电

气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林莉华,女,1949 年 7 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律师。曾任上

海郑传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上海市华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现任上海林莉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本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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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有关规定,需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分别由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和一名职

工代表监事担任,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民主程序选举产生。

    提名王国兴、潘建畅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以上,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另,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已由公司职工通过民主程序

选举陈醒担任。

    刘海海、蔡涌钧将不再续任新一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对上述监

事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的忠实、勤勉尽责表示肯定,同时对他们在任

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附: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王国兴:男,1963 年 7 月出生,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曾

任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上海新亚(集团)

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副总监,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财务

副总监。现任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执行委员会秘书长(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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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裁)。



    潘建畅:男,1959 年 1 月出生,大学本科,审计师,会计师。

曾任上海缝纫机一厂团委副书记,上海飞人机械总公司审计监察部副

部长,本公司审计室副主任。现任本公司监事、审计室主任。



    陈醒:男,1957 年 12 月出生,研究生,高级政工师。曾任锦江

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组织部部长助理、机关总部党委书记、工会主

席。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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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给予每位独立董事每年人民

币拾万元(含税)的津贴。



    以上,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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