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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路股份:中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十五次)会议资料2021-02-26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ZHONGLU CO.,LTD.




2021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第四十五次)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一年三月五日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十五次)注意事项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提请各位股东注意以下事

项:

    一、股东大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股东应遵守大会纪律,保证其他股东履行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履行法定

义务。

    四、股东需要发言,请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发言顺序按持股数的多少排序,每次股

东发言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发言内容应围绕大会的议程。

    五、公司董事会应指定专人认真负责地回答股东的提问。


    六、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请正确填写表决票,在同意、反对或弃

权处打“√”表示。
    七、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进行见证。




                                                         股东大会秘书处
                                                      二〇二一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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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十五次)股东大会议程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3 月 5 日下午 14:30

二、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上海市宝山区真大路 560 号永久 1940iHUB 创意产业园)

三、会议主持:董事长陈闪

四、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陈闪


2、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陈闪


3、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颜奕鸣


4、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袁志坚


5、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袁志坚


6、关于调整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袁志坚


7、关于修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汇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填补汇报措施的议案……………孙云芳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陈闪


五、股东发言及公司代表答复

六、大会表决

七、宣布表决结果

八、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九、律师对大会程序发表见证意见




                                                   3
股东大会资料之一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尊敬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要求,拟对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0 年 5 月 8 日修订)进行修改,详情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二名。
    拟修改为: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人数的
三分之一。



    敬请各位股东审议!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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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大会资料之二


                               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尊敬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人):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 2018 年 2 月 28 日经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十八次)选举
产生,2021 年 2 月 28 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治理及经营的实际情况,拟进行换届选举。按照《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推荐陈闪、张建军、张莉、高峰、贾建军、陈
敏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张莉、高峰、贾建军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敬请各位股东审议!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五日
                                             5
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闪先生简历
    陈闪,男,1987 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上海市第十二届政协委员、上海市宣桥镇第三届人大代表、
上海永久进出口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上海永久自行车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中路永久文化传播有限公
司董事长、中国自行车协会副理事长、上海自行车行业协会副会长。
    2010 年获法国动态城市基金会颁发的“机动性,让生活更美好---城市交通出行创新实践竞赛”优秀
奖,2011 年获国家住建部“最佳人居奖,上海市闵行区微型创业新秀”入围奖,2012 年获年度上海青年
高端创意人才,2013 年获上海市五四青年奖章。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荣先生与陈闪先生为父子关系,陈闪先生持有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中路(集团)
有限公司 25%股权。
    陈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张建军先生简历
    张建军,男,1954 年出生,博士学历,流体物理博士。1982 年毕业于中山大学无线电电子学系,获学
士学位。1991 年毕业于美国纽约市立大学流体物理专业,获博士学位。1992 年起在美国多家高新技术领
域的研发机构担任技术总监,历任 ProspectsCorp.技术总监,IntegratedOpticsCommunicationsCorp.技
术总监。2009 年回国创立广东高空风能技术有限公司,现任广东高空风能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张建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张莉女士简历
    1972 年出生,大学学历,南京财经大学毕业,国家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供职于中国银行,江
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历任无锡信捷电气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现任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张莉女士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高峰先生简历
    高峰,男,1962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安徽工商管理学院毕业,高级经济师。熟悉电力系统业务、企
业管理和经营管理。曾任职华东能源监管局安徽办资质处处长,安徽省电力工程行业协会法定代表人、秘
书长。
    高峰先生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高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贾建军先生简历
    贾建军,男,1975 年出生,硕士学历,华东政法大学毕业,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曾供职于华能国际
苏州发电有限公司、国家电监会华东监管局。历任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副处长现任上海美启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总经理。
    贾建军先生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贾建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陈敏女士简历
    陈敏,女,1973 年出生,大学学历,上海财经大学毕业,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供职于铜陵
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环运信息(香港)有限公司等公司担任财务经理一职。2016 年加入中路集团负责
集团及控投子公司的财务管理。
    陈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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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大会资料之三


                               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尊敬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人):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经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十八次)选举产生,2021 年 2 月 28

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治理及经营的实际情况,拟进行换届选举。按照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推荐颜奕鸣、张彦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本议案将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选举产生二名监事,另一名职工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代表大会民主

产生。



    敬请各位股东审议!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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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颜奕鸣先生简历
    颜奕鸣,男,1962 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助理工程师。历任上海永久助力车有限公司、
上海永久股份有限公司新品公司助理工程师、销售副科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上海中路永久自
行车经销公司总经理、上海申丽永久自行 车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永久自行车经销有限公司董事长,
上海永久股份有限公 司营销中心总经理,上海永久股份有限公司车业常务副总经理。现任上海永久
自 行车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中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长,上海中路(集团)有限
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颜奕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张彦先生简历
    张彦,男,53 岁,研究生学历,曾在中国振华电子工业公司工作,从 1995 年 5 月起,历任上海
中路实业有限公司采购供应部经理、营销总监、技术开发部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等职。中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现任上海中路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彦先生
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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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大会资料之四


         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尊敬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方案调整如下:

    (1)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96,434,373 股(含本数)。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
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发行股数将按照总股本变动的比例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
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市场化询价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最后发行数量。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95,100,000 股(含本数)。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
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发行股数将按照总股本变动的比例相应调整。在上述
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市场化询价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
确定最后发行数量。
    (2)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调整前:
    原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5,000 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
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万元)
  1         100MW 高空风能发电项目            97,150.00                   95,000.00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95,000 万元(含本数),拟投入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
  1            100MW 高空风能发电项目                 79,000                     79,000
  2             专项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8,150                     16,000
     专项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资金用途为满足 100MW 高空风能发电项目的建设及铺底专用流动资金需
求。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
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
后)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足部分由本公司以自筹资金或银行贷款解决。
     (3)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公司本次审议通过调整后发行方案的股东大会之日起
12 个月。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公司原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9 年年度(第四十三次)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敬请各位股东审议!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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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大会资料之五


       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尊敬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人):
    鉴于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及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了调整,公司同步修订了非公开发行股
票预案中的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修订稿)》及《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编
号:临 2021-007))


    敬请各位股东审议!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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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大会资料之六


            关于调整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尊敬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人):
    鉴于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及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了调整,公司同步修订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中的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路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敬请各位股东审议!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五日

                                           11
股东大会资料之七


关于修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的影响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尊敬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人):
   鉴于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及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了调整,公司同步修订了非公开发行
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填补回报措施中的相关内容。(详见《中路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敬请各位股东审议!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五日


                                          12
股东大会资料之八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尊敬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人):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公
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授权期限延长至 2022 年 3 月 5 日。除延长
前述有效期外,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就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授权事项保持不变。


    敬请各位股东审议!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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