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欣股份: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开发物业转让的进展公告2021-08-26
证券代码:海欣股份/海欣 B 股 证券简称:600851/900917 公告编号:2021-027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开发物业转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引入“长三角 G60 浙江科创基地(松江)”项目及子公司开发物业转让的议
案》,拟向浙江省部分地市国资平台转让首发地块开发的 9 幢物业。2020 年
11 月 18 日,子公司上海海欣智汇实业有限公司与衢州市柯城区国有资产经
营有限责任公司、德清同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杭州余杭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分别签署了 3#楼、6#楼和 7#楼《楼宇订购合同》;2020 年 12 月 1 日,子公
司与浙江安吉修竹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了 2#楼《楼宇订购合同》;2021 年
1 月 6 日,子公司与温州现代锦华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 4#、5#楼《楼宇
订购合同》;2021 年 8 月 24 日,子公司与浙江富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
了 1#楼的《楼宇订购合同》。截至公告披露日,子公司已签署 7 幢物业《楼
宇订购合同》。
本次转让的 1#楼物业建筑面积(规划面积)为 2,000.26 ㎡(最终建筑面积
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为准),按规划面积计算购房款合计为人民币
22,580,935.00 元整。
合同签订后,还需办理调整容积率、调整建筑高度、土地转型、调整并签订
补充出让合同等事项,相关事项办理会受政策性影响和限制,能否如期通过
审批尚未确定,如未能顺利办理,双方同意终止合同。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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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2020 年 6 月 4 日,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引入“长三角 G60
浙江科创基地(松江)”项目及子公司开发物业转让的议案》,同意子公司上海
海欣长毛绒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上海海欣智汇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
欣智汇”) 向浙江省部分地市国资平台转让首发地块开发的 9 幢物业,并授权经
营层按董事会审定的方案办理与交易相关的具体事宜。(详见公司 2020 年 6 月
5 日发布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 年 11 月 18 日,海欣智汇与衢州市柯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德清同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杭州余杭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 3#楼、6#
楼和 7#楼《楼宇订购合同》,2020 年 12 月 1 日,海欣智汇与浙江安吉修竹绿化
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了 2#楼《楼宇订购合同》,2021 年 1 月 6 日,海欣智汇与温
州现代锦华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 4#楼、5#楼《楼宇订购合同》(详见公司
2020 年 11 月 19 日、2020 年 12 月 2 日和 2021 年 1 月 8 日发布的《关于子公司
开发物业转让的进展公告》。
2021 年 8 月 24 日,海欣智汇与浙江富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
浙资产”)签署了 1#楼的《楼宇订购合同》。
二、 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一)交易方情况介绍(甲方)
1、海欣智汇基本情况
名 称 上海海欣智汇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2,417.0777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冯克宇
与本公司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点 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蔡家浜路 655 号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
支持服务;人工智能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信息咨
经营范围
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仓储服务、餐饮管理、会
议及展览服务、会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日用百货销售。(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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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海欣智汇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总资产 54,610 38,590
净资产 15,649 16,681
营业收入 786 20,560
净利润 1,349 1,032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乙方)
海欣智汇(甲方)与富浙资产(乙方)签署 1#楼《楼宇订购合同》,拟将首
发地块 1#楼转让给富浙资产。
1、富浙资产基本情况
名 称 浙江富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周峰
注册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元帅庙后 88-2 号 290 室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企业资产重组、
并购咨询服务,企业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及咨询服务,房屋租赁服
主营业务 务,物业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
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
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富浙资产成立于 2017 年 8 月,注册资本 5 亿元,是浙江省国
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是构建集团化管控模式,强化
经营运作风险隔离,壮大业务规模发展,切实发挥省级国有资本
运营平台功能的业务载体和管控抓手。
最近三年发
公司在浙江省国资委旗下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带领指导下,
展情况
定位于“国有资源配置平台”,积极承担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提升
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使命与任务。
经过近三年的努力发展,公司各项经营业务步入正轨,初现规模,
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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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富浙资产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总资产 159,565 161,449
净资产 81,585 83,441
营业收入 5,267 2,878
净利润 4,760 3,083
富浙资产为浙江省国有企业,财务数据稳健,公司认可其履约支付能力。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
标的名称: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同盛路 199 号 1#楼。
2、标的资产情况
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同盛路 199 号 1#楼物业主体结构为框架结构,地上建
筑总层数为 5 层,建筑面积 2,000.26 平方米(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
标的资产账面价值:由于标的资产未完成竣工验收结算,预计 1#楼账面价
值不超过 22,580,935.00 元。
3、是否存在或有事项
本次交易标的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
措施。
四、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一)海欣智汇与富浙资产 1#楼交易合同的价款支付主要内容
上海海欣智汇实业有限公司(甲方)与浙江富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就订购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同盛路 199 号 1#楼的价格及价款支付约定如下:
1、甲乙双方约定标的房屋的购房单价为人民币 11,289.00 元/平方米(建筑
面积),按规划面积 2,000.26 平方米计算购房款合计为人民币 22,580,935.00
元整(大写:人民币贰仟贰佰伍拾捌万零玖佰叁拾伍元整)。甲方与松江区政府
相关部门签署标的房屋地块新的《土地出让合同》后三十日内,甲乙双方应签订
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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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租赁地下停车位 17 个,租金单价为 112,000.00 元/个,租期为 20
年(到期免费使用(除合同约定的管理费)至土地使用权有效期限),地下停车
位租金合计人民币 1,904,000.00 元整(大写:人民币壹佰玖拾万零肆仟元整)。
土地使用权有效期限到期后,如乙方按相关政策法规成功续期使用,甲方不再收
取地下停车位租金(除合同规定的管理费)。
3、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按照以下方式向甲方支付购房款(含车位租金):
购房款(含车位租金)为人民币 24,484,935.00 元整(大写:人民币贰仟
肆佰肆拾捌万肆仟玖佰叁拾伍元整)。
第一期(首期)于本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且甲方取得项目竣工验收
报告后支付购房款(含车位租金)的 90%,人民币 22,036,441.50(大写:人民
币贰仟贰佰零叁万陆仟肆佰肆拾壹元伍角整)。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甲方不得
就标的房屋出售事宜与任何第三方进行磋商、洽谈或签署正式、非正式的购买协
议;
第二期于甲方办理完成标的房屋的撤销抵押,且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
起 10 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依据实测面积结清购房款(含车位租金)。在乙方
结清购房款后,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标的房屋不动产权证(小产证)。
甲方申请以甲方名义开立资金共管账户,乙方根据合同约定将每期款项支付
至资金共管账户,乙方在将办理办理小产权证材料送至松江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
证窗口当日,将共管账户资金支付给甲方。在资金共管期间,购房款在共管账户
产生的利息归甲方所有。
(二)房屋交付主要内容
交付时间:甲方同意乙方在支付第一期款项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交付标
的房屋。
(三)特殊约定主要内容
1、乙方承担 1#楼电力配套增容费 179,800.00 元(固定总价,含税),与每
期购房款同比例支付给甲方,在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折入购房款。
2、本合同签订后,需办理调整容积率、调整建筑高度、土地转型、调整并
签订补充出让合同等事项。转型主要受限于政策性影响和限制,因转型而产生的
任何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上述事项未能通过行政审批,甲乙双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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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终止,甲方无息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款项。
(四)维修资金和其他费用主要内容
1、乙方须在标的房屋交接前,与园区物业管理公司签订有关物业管理合同,
并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2、按照上海市有关物业管理规定和《物业管理规约》,标的房屋第一期维
修资金甲方和乙方分别按照合同约定标准支付。
3、乙方使用标的房屋所发生的水、电、通讯、设备、能源、物业管理等费
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使用停车位的,应向园区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管理费。
4、乙方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五)违约条款
1、若乙方逾期支付,每逾期一日,应按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
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自乙方应付款期限之日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逾期支
付首期房款达三十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若乙方逾期支付其他各期款项
达六十日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或单方解除合同。
2、本合同签订后,任意一方主观故意要求终止本合同的,需向另一方支付
违约金为购房款的 10%。
3、如由于松江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上海市相关政策的原因,造成甲乙双
方无法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解除,甲方自本
合同解除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已付款项一次性无息返还乙方。
4、若政府对乙方办理标的房屋不动产权证(小产证)前对乙方有税收考核
指标要求的,如乙方未能通过政府税收考核,导致标的房屋无法按时过户,甲方
不承担违约责任。在乙方满足政府税收考核要求后,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标的房屋
不动产权证(小产证)。
5、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视为自合同约定交房期限届
满之日起房屋已交付,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届满之日起
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仍需自合同约定交付之日起支付标的房屋所需承担的物业
管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6、若因甲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标的房屋毛坯交付、竣工验
收、取得初始不动产权利证(大产证),逾期超过六十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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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
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产
生同业竞争问题。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标的完成竣工验收并顺利交付使用后,预计可产生约 165 万元净利
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欣智汇已签署《楼宇订购合同》的 1#-7#楼,共 7 幢
物业。其中 5 幢物业已完成交付工作,结转销售收入 2.02 亿元,结转利润
1,408.62 万元。子公司开发物业转让的最终利润影响数以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结果为准。
交易完成后将有效回笼资金,对公司未来经营有积极影响。同时,交易完成
将有助于推动海欣智能产业园(暂定名)成为 G60 科创走廊的重要抓手项目,打
造长三角一体化沪浙深度融合的先行示范区。
七、风险提示
本次合同签订后,还需办理调整容积率、调整建筑高度、土地转型、调整并
签订补充出让合同等事项,相关事项办理会受政策性影响和限制,能否如期通过
审批尚未确定,如未能顺利办理,双方同意终止合同。
此外,如购买方未按时支付各期房款超过一定时限,海欣智汇有权单方解除
合同;如海欣智汇未能按时完成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竣工验收等事项,购买方
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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