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03-27
上海大江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大江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大江股份/大江 B 股
股票代码:600695/90091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绿庭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上海市嘉定区嘉好路 1690 号 6 幢 5122 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 555 号绿洲大厦 12 楼
股权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14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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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
报告书》(简称“15 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
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上海大江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
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
加或减少其在上海大江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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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 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大江股份 指 上海大江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上海绿庭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本次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绿庭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
宗交易系统增持大江股份 1655 万股股份的权益变动行为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15 号准则 指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
告书》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绿庭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好路 1690 号 6 幢 5122 室
法定代表人:俞乃雯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00 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310114002523988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经营范围: 投资咨询(除金融、证券),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
咨询,商务咨询。(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股东名称: 上海绿洲科创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绿洲怡丰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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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 555 号绿洲大厦 12 楼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公司职务
或地区居留权
俞乃雯 女 中国 上海 董事、负责人 澳大利亚
俞乃奋 女 美国 上海 董事 无
龙炼 男 中国 上海 董事 无
上述人员最近五年之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任何与经济
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
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它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股份的目的是获取投资收益。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
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的可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额及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共计持有大江股份 A 股 3374 万股,占股
份总额的 4.73%,均为流通 A 股。本次增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大江股份 A
股 5029 万股,占股份总额 7.05%。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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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3 月 25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买入
大江股份 A 股共计 1655 万股。本次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大江股份 A 股
合计 5029 万股,占其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7.05%。此次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股份
的出让方为绿庭(香港)有限公司,其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均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下属的企业。此次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权益未发
生任何变化。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大江
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绿庭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俞乃雯
2014 年 3 月 26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上述备查文件经确认的复印件可以大江股份董事会办公室查阅。
联系人:杨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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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上海市宜山路 810 号 10 楼
联系电话:021-34225030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大江食品集团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所在 上海
公司 地
股票简称 大江股份/大江 B 股 股票代码 600695/900919
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绿庭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市嘉定区嘉好路 1690 号 6
人名称 人注册地 幢 5122 室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有无一致行动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减少 □ 人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人是否为上市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公司实际控制
东 人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持股数量: 3374 万股 持股比例: 4.73%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变动数量: 1655 万股 变动比例: 2.32%
务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人是否拟于未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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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 是 □ 否 √
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 是 □ 否 √
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 (如是,请注明具体
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绿庭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俞乃雯
日期:2014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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