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核销应收款项、增补董事和聘任总裁的独立意见2014-04-29
上海大江 食品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核 销应收款项 、增补董事和聘任总裁
的独立意见
上海大江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天东、冯幼荪和杨旌认真 审查了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五次全体会议中 《关于核销应收款项 、《关于董事会
增补董事的议案 》及 《关于总裁变更的议案 》三项议案 ,按 照国家有关法律 、法
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发 表意见如下 :
1、 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对当期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 ,真 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
状况 ,没 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的利益 ,符 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表
决程序合规 ,同 意公司本次核销事项 。
2、 通过对龙炼先生简历的阅读及其他方面 的调查 ,我 们认为其任职资格和
条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均 具备担任 公司董事的任职
资格和条件 ,同 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通过对俞乃奋女士简历的阅读及其他方面的调查 ,我 们认为其任职资格
和条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具 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同 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以 下无 正 文 ,为 签字 页 )
(本 页无 正 文 , 独 立 董 事 关于 公 司核销应 收款 项 、增补董事及聘任 总裁的独立
意见签字 页 )
独 立 董事 :
冫如在 物 髭
(王 天东 ) (冯 幼荪 ) (杨 旌 )
⒛ 14年 4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