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4-04-29
上海大江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 立 董事关于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
独 立意 见
根据 《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
“ ”
规定 ,我 们作为 上海大江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公司 )的 独立董
事 ,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就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申请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l、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方案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切实可行 ,有 利于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符 合公司长
远发展 目标和股东的利益。
“ ”
2、 在本次发行中,上 海绿洲科创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以 下称 绿洲科创 )
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 。 由于绿洲科创与公司为同一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
业 ,本 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表决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时 ,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 。
3、 公司拟与绿洲科创订立 的关联交易协议 的各项条款遵循了公开 、公平 、
公正、自愿 、诚信的原则 ,交 易内容与方式符合相关规则 ,该 关联交易的实施体
现了认购人对 公司发展的信 心 ,有 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符 合本公司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共同利益。
4、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相关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的,关 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
综上所述 ,我 们 同意本次董事会就本 公司向绿洲科创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安
排 ,本 次非公开发行符合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 ,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况 。
(本 页无 正文 )
(本 页无正文 ,为 《上海大江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
全体独 立 董事签 名 :
冫加私
王 天东 冯幼荪
2014年 4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