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江食 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 《证 监会 、银 监会 关于规 范 上 市公 司对 外担保 行为 的通 知 》及 《上海证 券交 易所 上 市规 则 》有 关对 外担保规 定 ,我 们 作为 上 海大江食 品集 团股份有 限公 司 (下 称 :公 司 )的 独 立 董事 ,对 公 司对 外担保情况进 行 了检 查 ,具 体情况如 下 : 截至 ⒛ 13年 12月 31日 ,公 司及其控股 子 公 司 的对 外担保余额 为人 民币 516 万元 ,为 公 司对控 股 子 公 司大江食 品 (香 港 )有 限公 司提供 的担保 。 我们 认为 ,公 司此 次担保 主要 是支持大 江食 品 (香 港 )有 限公 司运 营 ,严 格 遵照 了 ⒛ 12年 年度股 东大会授权 范 围和 要求 ,符 合有 关对 外担保 的规 定 。 独 立 董事 : 枷弘 (冯 幼荪 ) (杨 旌 ) ⒛ 14年 砼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