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庭投资:关于转让子公司智训公司100%股权的公告2016-04-01
证券代码:A股 600695 证券简称:A股 绿庭投资 编号:临2016-005
B股 900919 B股 绿庭B股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子公司智训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16 年 3 月 31 日,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和上海浓辉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浓辉公司”)签署了关于
上海智训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训公司”)股权的《股权转让协
议》,本公司将所持有的智训公司 100%股权以人民币 432.09 万元的价格转让
给浓辉公司,同时浓辉公司承担智训公司对本公司的欠款人民币 1,788.33
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也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议,由公司董事长和总裁一致同意后实施。
二、交易标的情况
1、企业基本情况
智训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310117002853582,成立于 2011 年 7 月 27 日,
注册资本 100 万元,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类型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
独资),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沈砖公路 5398 弄 21、22 号,经营范围
为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管理,商务咨询,市场营销策划(除广告),自有房屋租
赁等。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状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智训公司的资产总额 1,545.22 万元,净资产-213.11
万元;2014 年度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93.68 万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智训公司的资产总额 1,457.57 万元,净资产-330.51 万元;2015 年度营业
收入 0 万元,净利润-117.40 万元。
3、资产评估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智训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
了评估。智训公司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432.09
万元,评估结果汇总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0.47 0.47
非流动资产 1,457.10 2,219.70 762.60 52.34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净额
持有至到期投资净额
长期应收款净额
长期股权投资净额
投资性房地产净额
固定资产净额 1,457.10 2,219.70 762.60 52.34
在建工程净额
工程物质净额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净额
油气资产净额
无形资产净额
开发支出
商誉净额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资产总计 1,457.57 2,220.17 762.60 52.32
流动负债 1,788.08 1,788.08
非流动负债
负债总计 1,788.08 1,788.08
所有者权益合计 -330.51 432.09 762.60 230.73
智训公司具体评估情况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绿庭
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所涉及的上海智训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16)沪第 0268 号】。
三、交易对方情况
浓辉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757918897X3,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 1,00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住所为上海市松江
区洞泾镇沈砖公路 5398 弄 23 号,法人代表宋永平,成立日期为 2011 年 7 月 29
日,经营范围为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
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除农用、除特种)、日用百货批发零售;从
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危险化学品批发。浓辉公司与本
公司无关联关系。
四、协议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交易各方及标的公司
转让方:本公司(甲方);受让方:浓辉公司(乙方);标的公司(智训公
司)
2、甲方将所持有的标的公司 100%股权作价人民币 4,320,900.00 元转让给
乙方,乙方承担标的公司对甲方的欠款人民币 17,883,318.93 元,本次交易价
格总额为人民币 22,204,218.93 元。
3、乙方在本次股权转让的同时承担标的公司对甲方的欠款人民币
17,883,318.93 元,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并生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欠款。
4、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款在本协议签订之当日支
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218 万元,股权转让款余款人民币 214.09 万元于本协议签
订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
5、标的公司股权转让后涉及的工商等变更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依
据协议的约定收到乙方全额的股权转让款和欠款后 3 个工作日内按乙方要求协
助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乙方承诺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时间不得超过上述
款项到位后的三个月,否则依据本协议的相关约定承担责任。
6、乙方未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和欠款或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的超过约定的时间七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由乙方
承担违约责任。
五、转让股权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公司主业转型。公司预计本
次股权转让取得收益约 762 万元(未经审计)。
六、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协议》;
2、《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所涉及的上海智训企业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16)沪第 0268
号】。
特此公告。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