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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绿庭投资:关于出售工业房产的公告2016-12-06  

						证券代码:A股 600695           证券简称:A股      绿庭投资           编号:临2016-026

          B股 900919                         B股 绿庭B股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工业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16 年 12 月 2 日,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
司”或“公司”)通过上海聚恒房地产经纪事务所公司居间介绍,与上海播乐品
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播乐公司”)签署了《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公
司将位于松江区洞泾镇沈砖公路 5398 弄 11、12 号的工业房产以 2,118 万元的价
格转让给播乐公司。
    播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出售房
产在本公司董事长和总裁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
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播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0862185957
    法定代表人:拜龙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23 日
    营业期限:2013 年 12 月 23 日至 2033 年 12 月 22 日
    经营范围:品牌策划、咨询、设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展览展
示服务,会务服务,文化艺术交流策划(除经纪),商务咨询,电脑图文设计、制
作,知识产权代理(除专利代理),针纺织品、服装服饰、家具用品、酒店用品、
工艺礼品(除文物)、化妆品、百货的销售。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的标的 (单位:万元,截止 2016 年 11 月 30 日)
房屋所有权编   购置时间   房屋建筑   房 屋   土地使用权年限   原值   已提折   房屋净值


                                                                                         1
号                          面积       类型                                    旧

松 2016017342   2011.8.31   2,774.58   工厂   2006 年 8 月 22 日    1,810.93   427.83   1,383.10

                            平方米            -2056 年 8 月 21 日

     2、本次出售的房产不存在抵押或质押情况,不存在诉讼或仲裁事项。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
     卖售人(甲方):本公司
     买受人(乙方):播乐公司
     2、成交金额:2,118 万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该房地产所在地镇管理部门递交办理审批资料后
叁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地产转让款总额的 30%,即人民币 635.4 万元。
     (2)本次交易通过松江区工业用地管理协调小组评审同意的书面批文或者相
关政府部门同意本交易的书面批文后叁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购房款房屋
总价的 21%,即人民币 444.78 万元。
     (3)乙方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购房总价的 49%,即人民币 1,037.82 万元,于
交易过户后由乙方的贷款银行直接向甲方支付。若乙方本次交易向银行贷款金额
未获审批通过或银行贷款金额不足 49%的,则贷款全额或部分金额由乙方现金补足,
并于甲、乙双方至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转让过户前壹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或转账
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甲方。
     (4)若 2017 年 4 月 15 日前,本交易仍无法取得松江区工业用地管理协调小
组评审书面审批通过或者相关政府部门书面同意的,则甲方承诺在未获得审批通
过之日起叁日内,返还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房地产转让款,甲、乙双方各不承担
违约责任。若甲方逾期返还前述款项的,自逾期之日起,甲方应按银行同期贷款
利率的两倍向乙方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直至付清之日止。
     4、交易标的的交付
     甲方于 2017 年 4 月 15 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
收到通知之日起的 3 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双方签订
房屋交接书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二)交易合同的定价情况
                                                                                                   2
    公司委托中介上海聚恒房地产经纪事务所公司出售此房屋,成交价格为
7,633.59 元/平方米。
    此房产出售的交易价格能够公允地反映交易日交易标的的市场价值,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价格合理、公允。
    五、涉及收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资产未涉及人员安置及土地租赁等情况。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出售资产的目的
    此房产目前处于空置状态,综合考虑目前工业厂房价格趋势、维护成本和资
金收益,对此房产进行出售处置能盘活公司资产,回笼资金。
    2、出售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出售资产将使公司当期净利润增加约 716 万元。
    七、其他说明
    1、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八、备查文件
    《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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