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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绿庭:绿庭投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2022-04-26  

                        证券代码:A股     600695     证券简称:A股 *ST绿庭              编号:临2022-020

            B股   900919                 B股 *ST绿庭B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 2020 年度合
并利润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4 日
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
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对前
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现就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公告如下:
    一、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
    经与主管税务部门沟通,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仁晖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仁晖”)和上海绿庭丰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庭丰蓉”)于 2019-
2020 年从证券投资基金“绿庭泽禾二号私募投资基金”分配取得的收入不适用于
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需征收企业所得税。上海仁晖和绿庭丰蓉及时对
2019 年及 2020 年汇算清缴进行更正申报,补缴企业所得税 4,960,416.18 元及滞纳
金 652,294.73 元。
    二、更正事项的财务影响和更正后的财务指标
    1、对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项目            更正前金额            更正后金额            更正金额

 应交税费                   19,424,108.84         24,384,525.02        4,960,416.18
         报表项目         更正前金额          更正后金额          更正金额

未分配利润              -509,342,965.97     -514,303,382.15     -4,960,416.1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665,719,047.78      660,758,631.60     -4,960,416.18
合计



    2、对 2020 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项目         更正前金额         更正后金额         更正金额

所得税费用                18,507,906.94     23,468,323.12      4,960,416.18

净利润                   -20,935,492.95     -25,895,909.13    -4,960,416.1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21,585,310.45     -26,545,726.63    -4,960,416.18
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0.03             -0.04            -0.01



    3、对 2020 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无影响;
    4、上述会计更正事项对母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无影响;
    5、因上海仁晖与绿庭丰蓉 2019 年度存在待弥补亏损,无需补缴企业所得税,
本会计更正事项对 2019 年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
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董事
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涉及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会计
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有助于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相关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董事会关于该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
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追溯调整过程合法合规。我们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
正事项。
    3、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公司会计
政策的相关要求,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项议案的决
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
处理。
    4、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公司聘请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亚会
专审字(2022)第 01370007 号《关于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度财务报表更正事项的专项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