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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退市绿庭:绿庭投资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的公告2022-06-08  

                        证券代码:A股    600695        证券简称:A股 退市绿庭       编号:临2022-039

         B股     900919                 B股 退市庭B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进入退市整理期,截至 2022 年 6 月 7 日,公司股票
   已于退市整理期交易满 15 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已结束;
   公司 A 股和 B 股股票将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摘牌;
   根据相关规定,终止上市后公司 A 股和 B 股股票将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转让。关于终止上市后公司 A 股和 B 股股票办理股份确权、登记和托
   管的手续及具体安排,公司将另行公告,请投资者关注公司聘请的主办券商后
   续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大公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的确权公告。

    2022 年 5 月 9 日,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
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26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
止公司股票上市。
    一、终止上市股票的证券种类、简称、代码、终止上市决定日期
    1、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
    2、证券简称:退市绿庭(A 股)、退市庭 B(B 股)
    3、证券代码:600695(A 股)、900919(B 股)
    4、终止上市决定日期:2022 年 5 月 9 日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因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公司 A 股
和 B 股股票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披
露了《2021 年年度报告》,报告显示,2021 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9,774.93 万
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
61.11 万元,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120.62 万元。上述情形
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4 条的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委员会审核,决定终止公司 A 股和 B 股股票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6.1 条、第 9.6.4 条和第 9.6.10
条等规定,自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终止决定之日后 5 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
起,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 5 个交
易日内,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退市整理期间,公司及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并履行相关义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5 条的规定,公司将立即安排
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进
行股份转让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 45 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三、退市整理期已结束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 A 股和 B 股股票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为 15 个交易日。截至 2022 年
6 月 7 日,公司股票已于退市整理期交易满 15 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已结束。
    四、终止上市暨摘牌日期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安排,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 2022 年 6 月 14 日对公司 A 股和 B 股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
票终止上市。
    五、终止上市后相关后续事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5 条的规定,公司应当在股票
被终止上市后立即安排股票转入股转系统挂牌转让的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
摘牌之日的 45 个交易日内可以挂牌转让。现将股票摘牌后转入股转系统的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1、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股转系统进行股份转让。根据《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股东需在公
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办理股份确权登记,其股份方可在股转让系统进行挂牌转让。公
司已经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聘请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为主办券商,委托其提供相关股份转让服务。股东可
到公司聘请的主办券商或其他具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代办券商办
理股份重新确权、登记和托管手续。请投资者关注公司聘请的主办券商后续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大公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的确权公告。
    2、对于公司历年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
上海分公司派发的现金红利,因投资者证券账户未办理指定交易手续、证券账户状
态异常等原因未派发给投资者的,公司已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继续负责该部
分现金红利的保管和发放事宜,投资者等相关主体在办理完成指定交易、证券账户
状态变更等手续后,可按照现有的红利领取流程获取对应的现金红利。
    因投资者所持股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原因未派发给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公司
已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股票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前,暂为保管该部分现
金红利并协助主办券商办理解冻资金的划付;在股票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后,将
红利资金划至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由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负责该部分现金红利
的保管和发放事宜。
    3、请各证券托管机构将各自渠道办理的公司 B 股股票的质押、司法冻结记录
尽快主动报送主办券商,以免影响后续退市板块的初始登记事宜。
    4、公司已委托主办券商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沪市退出登记手续。
自完成沪市退出登记至在退市板块办理完成股份初始登记业务期间,主办券商负
责办理股份确权、协助执法及投资者证券持有和变动记录维护等业务。
    5、主办券商已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为持有公司 A 股股票的个人和普通机
构投资者、部分持有公司 B 股股票的个人投资者提供证券账户的初步转换服务。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投资者的沪市证券账户信息,初步转换得到投资者可
在退市板块使用的证券账户。证券账户转换原则请详见主办券商在退市板块发布
的公司股份确权公告。自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后至主办券商办理完成退市板
块初始登记业务期间,请投资者不要注销初步转换得到的证券账户,避免影响股份
的登记和转让。
    6、请投资者持续关注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的通知,以及主办券商在退市
板块发布的公司股份确权公告,并按照相关通知和公告的要求,主动联系股份托管
机构或主办券商办理股份确权手续,并及时办理加挂资金账户等交易结算手续。
    六、终止上市后公司的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一)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二)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 555 号绿洲大厦附楼
(三)咨询电话:021-52716027
(四)传真:021-52300526
(五)电子信箱:yangxf@greencourtinvestment.com
特此公告。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