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化科技:会计师事务所对2020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2021-04-15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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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报字(2021)第 020025 号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化科技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兴华审字(2021)第 020675 号)。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
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
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十四、2]描述了丹化科技公
司子企业参与投资的内蒙古伊霖化工有限公司及内蒙古伊霖巨鹏新能源有限公
司于项目终止后发生的资金收付情况。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1503 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
事项段》第九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
中列报或披露,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
事项,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
(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
保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二)当《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4 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适用
时,该事项未被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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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化科技公司已对该事项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进行了披露,我们根据职业判断
认为该事项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因此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
加强调事项段,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该事项。
三、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对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对丹化科技公司 2020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无重大影响。
四、强调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的规定
上述强调事项不属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
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中规定的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
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的情形。
五、上期非标事项在本期的情况
上期保留意见事项:如财务报表附注[六、11]、[十五]所述,丹化科技公司
对联营企业内蒙古伊霖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伊霖巨鹏新能源有限公司分别出资
17,000 万元、2,500 万元,投资建设 20 万吨/年合成气制乙二醇项目与 10 万吨/
年燃料乙醇项目。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工程项目非正常停工超过三个
月,由于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确定上述事项对长期股权投
资期末价值的影响。
我们获取了上述联营企业内蒙古伊霖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伊霖巨鹏新能源
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内蒙古伊霖化工有限公司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并获取了上述两家联营企业主要报表项目相
关的资料。丹化科技公司根据上述两家联营企业审计、评估结果,对 2019 年度
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并对差错更正情况进行了公告,具体更正情况如下:
1、合并报表更正事项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处理程序 累积影响数
报表项目名称
长期股权投资 -167,015,938.78
根据联营企业内蒙古伊霖化工 未分配利润 -163,374,925.79
有限公司提供的审计报告,对 经董事会批准,
少数股东权益 -3,641,012.99
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权益法确认 进行差错更正
投资收益并计提减值准备 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71,000,964.1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填列) -96,014,97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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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母公司报表更正事项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处理程序 累积影响数
报表项目名称
对子公司上海丹升新材料科 长期股权投资 -167,223,096.84
经董事会批准,
技中心(有限合伙)的长期 未分配利润 -167,223,096.84
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 进行差错更正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填列) -167,223,096.84
我们认为,丹化科技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影响
已消除,对本期报告意见类型不产生影响。
六、使用目的
本专项说明仅供丹化科技公司 2020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
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靳军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夏仁俊
中国注册会计师:汪军
2021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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