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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丹化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04-15  

                        证券代码:600844 900921 证券简称:丹化科技 丹科 B 股        编号:临 2021-013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1年度为本公
    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服务。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成立于1993
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
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院3
号楼2048-62,首席合伙人为李尊农。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江苏分所(以下简称“江苏分所”)前身
为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03年12月;2009年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责任公司合并,原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整体变更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责任公司江苏分所;2013年随着事务所合伙制转制,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
任公司江苏分所变更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江
苏分所负责人乔久华,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山西路6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913201003025692941。
     2、人员信息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中兴华共有合伙人145人、注册会计师920人,其中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23人;江苏分所共有合伙人26人、注
册会计师180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4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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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业务规模
    中兴华2019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48,340.7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22,444.5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1,258.80万元。中兴华共承担68家上市公司2019
年年报审计业务(其中江苏分所为15家),审计收费总额7,651.80万元。上市公司
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房地产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
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住宿和
餐饮业,综合业等,其中批发和零售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310.38万元,购买的职
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
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1)因涉及博
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虚假陈述,高玉良、高源等9人对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
中兴华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认定理据不足,应予驳回;2019年二审法院终审
判决维持一审判决,中兴华不承担任何责任。(2)因为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
2011-2013年财务情况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对
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袁长胜、夏宝龙、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中兴华、江苏石
塔律师事务所等提起诉讼,中兴华于2018年9月27日收到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
法院应诉通知书【(2018)苏10民初125号】;2019年12月25日收到扬州市邗江
区人民法院传票,案号为(2019)苏1003民初9692号,传唤2020年2月20日开庭,
因疫情原因,电话通知开庭取消,截止目前案件尚未审理。
    5、诚信记录和独立性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中兴华
14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爱民先生,199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
资质,2013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2015年为丹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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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600844.SH)签署审计报告,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
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孟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7年,从事证券服务
业务7年;201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并在中兴华执业,2015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为丹化科技(600844.SH)、华丽家族(600503.SH)、赛福天
(603028.SH)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郭香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16年,从事证券服
务业务14年;200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8年12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
近三年来为莱绅通灵(603900.SZ)、美尚生态(300495.SZ)等2家上市公司签
署审计报告,为云海金属(002182.SZ)、天银机电(300342.SZ)、吉鑫风能
(601218.SH)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提供复核,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
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爱民先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孟先生、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郭香女士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
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预计本期财务报
告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兴华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
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结论真实、客观地反
映了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
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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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于对中兴华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的充分了解和
审查,我们认为中兴华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能够胜任公司委托的审计
工作,相关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董事会九届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担
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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