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上海三毛: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09-23  

                        证券代码: A 600689   证券简称: 上海三毛       编号:临 2021-023
           B 900922              三毛 B 股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立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立信所已连续 19 年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根据重庆市国资委相关要求,公司拟改聘会计师
       事务所。公司与立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不存在
       分歧。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所进行了充分沟
       通,立信所对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
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
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注册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首席合伙人李
尊农。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中兴华所共有合伙人 145 人,注册会
计师 92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23 人;截
至公告日,中兴华所合伙人数量为 150 人,注册会计师 920 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为 509 人。
    中兴华所 2020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为 152,351.00 万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 133,493.0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5,715.93 万元)。中
兴华所承担了 80 家上市公司 2020 年年报审计工作,上市公司涉及的
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与服务,房地产业,农、
林、牧、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8,386.30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公告日,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3,489.26 万元,购买
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5,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
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
责任的情况:
    因涉及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虚假陈述,高玉良、高源等 9 人对
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起
诉讼,一审法院判决认定理据不足,应予驳回。2019 年二审法院终
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中兴华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因为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 2011-2013 年财务情况出具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对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
司、袁长胜、夏宝龙、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江苏石塔律师事务所等提起诉讼。2021 年 6 月 28 日,
经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2019)苏 1003 民初 9692 号民事判
决书判决,中兴华所无需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截至目前,江苏省
信用再担保集团已提起上诉。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
施 0 次;18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自律监
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具有多年
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重大资产重组、IPO 申报审计经验,具备相应
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赵怡超,2018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 9 月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工作,2018 年 8 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
2021 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多家证券业务审计
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陶昕,2021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工作,2021 年 3 月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
2021 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参与多个证券业务审计
工作,并已签署多家证券业务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田书伟,2015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相关专业技术咨询),2020 年 12 月
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1 年起拟为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负
责过多个上市公司审计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
购重组审计、IPO 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
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
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
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公司拟聘任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
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
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公司年度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
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综合考虑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
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公允合理地确定最终审计收费。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15 万元(不含税)。2021 年
度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 108 万元(含税),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费用 83 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 25 万元(含税)。公司拟支付的
2021 年度审计服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
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
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所是国际
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
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
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立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立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立信所已连续 19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重庆市国资
委相关要求,公司拟改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与立信所在工作
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立信
所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
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规定,积极沟通并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
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经对拟聘请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格、
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和审
查,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
具有较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重
庆市国资委相关管理要求,符合公司审计工作安排需要,理由充分恰
当,同意公司改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具备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核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材料,该所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
者保护能力,项目团队主要成员诚信状况良好,独立性符合有关规定,
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是
基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现根据重庆市国资委相关要求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充分恰
当,变更合理合规。公司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
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
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