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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三毛: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2022-02-15  

                        证券代码: A 600689   证券简称: 上海三毛      编号:临 2022-006
           B 900922              三毛 B 股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所处当事人地位:全资子公司上海三联纺织印染有限公司为
      本案被告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
      为一审民事判决结果,上海三联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将在时限
      内提起上诉。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
年8月22日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0-038),披露上海北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海三联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的基本情况及诉讼
请求等。(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香
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一、诉讼基本情况
    2020年8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三联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收到上
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上海北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土
地租赁合同纠纷为由提起诉讼,请求三联印染公司返还位于浦东新区
高科西路3019地块(房产登记簿记载地址:北蔡镇北川公路2590号)
内约6.076亩土地,并支付至实际返还土地之日止的场地占有所用费。

    二、本次诉讼判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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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2月14日,公司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案号为:(2020)沪0115民初58679号)。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
院就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内容如下:
    “一、被告上海三联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五日内返还原告上海北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租用的上海市浦东新区
高科西路2991号内约6.076亩土地及地上第14、18、29幢房屋;同时,
原告上海北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被告上海三联纺织印染有限公
司房屋补偿款1,346万元;
    二、被告上海三联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
内支付原告上海北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土地使用费(自2020年4月1
日起至实际返还土地之日止,按照每年607,600元的标准计算)。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加倍支
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296元,由被告上海三联纺织印染有限公司负担;
评估费35,699元,由原、被告各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
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
法院。”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为一审民事判决结果,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
海三联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将在时限内提起上诉,本公司将根据诉讼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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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查文件
    1、《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沪0115民
初586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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