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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三毛: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2-04-15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Sanmao Enterprise (Group) Co., Ltd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资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审议2021年年报的董事会召开程序符合规
定,必备文件齐全,未发现影响董事会做出合理准确判断的资料信息
需要补充,也未发现与召开董事会相关规定不符或判断依据不足的情
形。


    二、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母公司2021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我们认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
的要求,同意将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事项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也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
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Sanmao Enterprise (Group) Co., Ltd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等相关规定,对2021年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实施情况以及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并出具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
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真实客观地反应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
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运行情况。


    五、关于授权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
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
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我们对
本议案表示同意。


    六、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
    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并结合自有资金现
状,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额度用于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投
资,有利于提高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增加收益,风险可
控,且不会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监管规
定,我们对本项议案表示同意,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
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曹惠民、邓伟、刘战尧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