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毛: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2-06-08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Sanmao Enterprise (Group) Co., Ltd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在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资料后,基于独立判
断立场,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改选及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胡渝、刘杰、周志宇、李迪、
曹惠民、赵晓雷及刘战尧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人选,其
中:曹惠民、赵晓雷及刘战尧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我们对以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充分了解候选人
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情况,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独立董事不存在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董事会提
名的七名董事候选人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条件要求。本
次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对上述七名董事候选人(含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
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Sanmao Enterprise (Group) Co., Ltd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
华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该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
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进行审计。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权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聘请中兴华所为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曹惠民、邓伟、刘战尧
二〇二二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