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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三毛: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2022-06-21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




         会 议 文 件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Sanmao Enterprise (Group) Co., Ltd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召开的方式及时间
    (一)会议时间:2022 年 6 月 29 日(星期三)下午 2:00
    (二)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鉴于目前上海疫情防控情况,为积极配合全市疫情防控工作,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同时保护股东、股东代理人和其他
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结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政策,本
次股东大会将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将向成功登记的股东或股东
代理人提供通讯接入方式。
    (三)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6 月 29 日(星期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
系 统 投 票 平 台 的 投 票 时 间 为 : 9:15-9:25 ; 9:30-11:30 ;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情况,介绍参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出席会议
人员情况
    (二)逐项审议会议议案
    1、《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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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
       7、《关于2022年度授权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11、《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议案1、3至7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经公司第十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8-11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2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三)回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提问
       (四)宣读投票说明
       (五)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六)主持人宣布通讯方式会议结束



附件

1、《关于2022年度授权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
供担保的公告》(临2022-013)
2、《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2-023)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4、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5、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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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
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
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就会
议须知通知如下,请参加本次大会的全体人员自觉遵守。
     一、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
宜。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
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参加会议。对于干扰大会秩序、
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
有关部门查处。
     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
各项权利。
     四、为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降低公共卫
生风险及感染风险,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
会。
     五、鉴于目前上海疫情防控情况,为积极配合全市疫情防控
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同时保护股东、股东代理人
和其他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结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政
策,本次股东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
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可选择以通讯方式参会。以通讯方式参
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提供、出示的资料与现场股东大会的要
求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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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选择以通讯方式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在 2022 年 6
月 28 日上午 9:00-16:00 完成会议登记,登记方式如下:
    1、自然人股东
    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参会登记。




    2、其他股东
    通过向公司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电子邮箱:
wuxy@600689.com)进行参会登记。
    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身份经审核通过后,公司将向成功登
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提供通讯接入方式。获得通讯接入方式的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勿向他人分享会议接入信息。上述以通讯方
式参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如需投票,请采用网络投票方式。
    未在规定登记时间完成参会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
法以通讯方式接入本次会议,但仍可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
次股东大会。
    关于网络投票: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
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
(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
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
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六、公司聘请北京华泰(上海)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应当认真履行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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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义务。
    八、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
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
礼品,不负责安排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事项,
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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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文件之一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1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
等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内部控
制,确保公司经营的规范运作,并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现将
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面对内外部环境复杂深刻的变化,一年来,公司稳步发展以
进出口贸易、安防服务、物业园区租赁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以
调市场增收益、以强管理提质效、以深改革降风险,稳住了公司
经营基本面,确保整体经营质量稳中有升。进出口贸易板块准确
识变,以自营面料为突破口,促进收益提升;保安服务板块科学
应变,以系列特色服务增进客商关系,展示企业品牌;园区租赁
板块主动求变,破立并举引入优质客户,园区面貌和租赁效益取
得突破。
    2021年,公司累计完成营业收入87504.98万元,较上年同期
减少7.44%;利润总额1372.8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4496.60万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8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79.97万元,经常性损益较同
期减亏约58.11万元,显示公司主营业务逐步趋于盈亏平衡,但
非经常性损益仍是影响公司利润情况的重要因素。


    二、2021年度董事会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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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公司董事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全体董事依法履职、勤勉尽责,董事会充分维护和发挥独立
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确保公司运行规范有序,促进公司治理
水平不断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9
次,审议定期报告、资产处置、对外投资、财务管理、战略定位、
内部控制等议案,及时高效地对公司发展和经营管理相关的重大
事项进行集体决策。过程中,独立董事积极谏言献策,从独立性
与专业性角度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董事会作为公司决策机构
的职能。
    此外,董事会的全部会议均邀请公司监事列席,高度重视并
合理采纳监事会提出的各项意见建议,确保了决策的科学性与规
范性。
    (二)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2次,共审议通过8项议
案。公司董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宗旨,严格按照股东大会
决议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全面贯彻执行股东大会作出的
各项决议。
    (三)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组织机构运行和决策、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关联方、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投资者关系等要素,全面组织实施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工作,对照
自查清单全面梳理现行治理情况,及时整改薄弱环节,通过自查
提升了关联方识别、投资者交流等方面的工作。
    (四)内部控制建设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
指引》的有关规定,建立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严格按照公司内
部控制有关文件落实相关执行和监督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对经
营管理的重点风险领域和控制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形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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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控制评价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发表审计意见。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
有效的内部控制。
    (五)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预约时间按期披露了历次定期报告,并
披露临时公告30批次。公司严格遵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
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
求,切实执行公司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等管理制度,确保
所有股东享有平等的知情权。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不断强化公众公司意识,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两次召开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互动交流,拓宽了
公司及管理层倾听投资者合理化建议意见的路径。此外,公司继
续通过投资者服务热线、上证e互动、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等
多种途径与投资者保持良好的互动与沟通,并通过实施积极稳定
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给予合理投资回报,切实维
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本议案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
大会审议,并以普通决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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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文件之二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本着认真、严谨的态度,对公司的法人治理、重大经营活动、财
务状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等各方面进行了监督、
检查,较好的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以及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
了公司规范运作及稳定发展。现将 2021 年度监事会履行职责的
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 5 次监事会会议(其中 1 次现场表
决、4 次通讯表决),并列席了年度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了
解公司生产经营、投资活动和财务运作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公司
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并按照监管机构的规定对公司定期报告及
年度内有关情况进行了审核。具体如下:
    1、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
会工作报告》、《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
值损失的议案》、《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摘要》、《2020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公司财务信息更正的议案》、《关
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第
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3、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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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公司部分坏账核销的议案》。
    4、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三
季度报告及摘要》
    5、第十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一)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管理,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会的
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等方面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和广大投
资者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的有关决
议,决策程序合法,工作认真负责,通过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捋顺内部管理,在经营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之间形成了良
好的制衡机制。截止报告期,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执行职务时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
的行为。
    (二) 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
细致的检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出具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
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中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的反映
了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监事会对中兴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无异议。
    (三) 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的情况进行
检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行为合法合规,未
发现内幕交易,未发现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损失的情况。

    (四)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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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募集资金,也没有募集资金使用延续到
本年度的情况。
    (五) 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
公平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和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 公司内控制度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
根据实际情况持续优化完善,发挥了应有的控制与防范作用,保
证了公司各项经营行为的有序发展;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
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执行及监督有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七) 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符合公司《章程》、《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切实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报送程序,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客观、公允和全面的反映了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帮助投
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状况,未发现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

    本议案经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
大会审议,并以普通决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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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文件之三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公司2021年度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本公司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
    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进行审计。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2)
    第430080号)。

         二、2021年度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本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营业利润                                                       9,285,399.07
     利润总额                                                      13,728,380.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809,970.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799,713.0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338,330.69

         (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21 年金额       2020 年金额              2019 年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905,842.72    -11,410,536.07            13,096,693.6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
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2,630,307.74       2,672,399.24             2,780,140.85
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
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
                                  4,000,000.00
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
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6,861,870.70    -20,137,156.92              3,400,846.46
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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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
   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
   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
                                                     77,952.05               91,000.00              137,704.43
   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442,981.54            -487,626.44          -2,730,690.26
   和支出
   减:所得税影响额                                 307,835.27          2,675,922.44            1,077,578.6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436.27             71,237.05                1,428.45
                 合计                            14,609,683.21        -32,019,079.68           15,605,687.96

               (三)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期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875,049,815.52           945,417,541.82                -7.44     1,369,543,327.65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
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       846,725,047.33           904,790,083.46                -6.42                         /
的营业收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809,970.13           -35,399,947.57               不适用           8,200,687.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2,799,713.08            -3,380,867.89               不适用         -7,405,000.85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338,330.69            37,823,493.08             -151.13         -25,423,806.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38,500,500.10           426,690,529.97                  2.77       464,754,450.44
总资产                           770,167,488.40           686,566,065.43                12.18        723,837,580.39

                                                                                             单位:元
                                                                                       本期比上年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        -0.18              不适用         0.0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        -0.18              不适用         0.0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        -0.02              不适用         -0.0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73        -7.95              不适用         1.7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65        -0.73              不适用         -1.63
  (%)

               (四)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当期变动            对当期利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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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影响金额
1、交易性金融资产   20,734,641.00   17,943,724.35        -2,790,916.65           5,526,670.70
2、其他非流动金融
                    18,578,016.29   17,918,016.29          -660,000.00           1,335,200.00
资产
      合计          39,312,657.29   35,861,740.64        -3,450,916.65           6,861,870.70



         三、资产及负债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1、资产情况
   流动资产合计                           565,612,785.14              474,796,284.26
   非流动资产合计                         204,554,703.26              211,769,781.17
   资产总计                               770,167,488.40              686,566,065.43
   2、负债情况
   流动负债合计                           296,687,054.02              218,214,983.82
   非流动负债合计                          35,246,057.97               41,922,520.34
   负债合计                               331,933,111.99              260,137,504.16
   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38,500,500.10              426,690,529.9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70,167,488.40              686,566,065.43


       本议案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
   大会审议,并以普通决议批准。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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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文件之四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现制定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度,
母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13,727,242.38 元 , 加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7,691,247.40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未分配利
润余额为-3,964,005.02 元。
     鉴于母公司 2021 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为此提议: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母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
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为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必备条件之一,同时依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1 年度末累计未
分配利润为负,公司 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
大会审议,并以普通决议批准。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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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anghai Sanmao Enterprise (Group) Co., Ltd


会议文件之五


       关于 2021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
                       损失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公司 2021 年度按规定
 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现将计提情况报告如下:
                                                                                  单位:元
                                                          本期减少
       项目        年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期末余额
                                                   转回              转销
应收账款信用减
                 3,270,125.60    1,519,101.01      77,952.05                      4,711,274.56
值损失
其他应收款信用
                 16,898,497.12    146,827.86                   2,309,103.03      14,736,221.95
减值损失
存货减值损失             0.00      63,719.05                                          63,719.05
固定资产减值损
                 21,717,882.93                                                   21,717,882.93
失
无形资产减值损
                 1,522,500.16                     530,000.00                        992,500.16
失
合计             43,409,005.81   1,729,647.92     607,952.05   2,309,103.03      42,221,598.65


    2021 年 末 公 司 合 并 各 项 信 用 减 值 损 失 余 额 为
19,447,496.51 元;资产减值损失余额为 22,774,102.14 元。


    本议案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
大会审议,并以普通决议批准。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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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文件之六


                  2021 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
作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完成 2021 度报告及摘
要。本议案已获得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
刊登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以普通决议批准。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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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文件之七


    关于 2022 年度授权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次担保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三进进出口有限公司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范围为开立进口信用证、
免保证金远期结售汇业务及开立非融资性保函三项业务,担保总
额度为人民币 2000 万元,其中:上海银行虹口支行担保额度 500
万元;民生银行市南支行担保额度 800 万元;交通银行杨浦支行
担保额度 700 万元。担保期限自合同签署生效日起一年。
    本议案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刊登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的《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
事宜,此议案以普通决议批准。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 1:《关于 2022 年度授权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临 20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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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文件之八


   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14 号)、《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规定,上市公
司应当给予独立董事适当津贴,津贴的标准应当由董事会制定预
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报中进行披露。
    现提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如下:
    拟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每人人民币
壹拾万元(含税),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交通
费及按有关规定行使职权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该津贴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相
同。

    本议案经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以普通决议批准。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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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文件之九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
兴华所”)从事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各项工
作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中兴华所在独立客观性、执业能力及沟
通交流等方面均表现良好,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规范,较好
地完成了本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事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
议通过,公司拟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2022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108万元(含税),
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3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25
万元(含税)。
    本议案经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详情刊登于 2022 年 6 月 8 日的《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以普通决议批准。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 2:《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 2022-023)




                             21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Sanmao Enterprise (Group) Co., Ltd


会议文件之十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已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任期届满,因候选
人提名及换届筹备工作原因,董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现相关工作
已完成,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进行换届
改选。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控股股东重庆轻纺控股(集
团)公司的推荐意见,提名胡渝、刘杰、周志宇、李迪为公司第
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
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成员符合董事的任职条件,同意
上述成员作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 2022 年 6 月 8 日登载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以普通决议批准。此项议案将以累
积投票制选举董事。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22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Sanmao Enterprise (Group) Co., Ltd


会议文件之十一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
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曹惠民、赵晓雷、刘战尧为公司第
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
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成员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同意上述成员作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十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 2022 年 6 月 8 日登
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且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以普通决议批准。此项议案将以累
积投票制选举董事。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23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Sanmao Enterprise (Group) Co., Ltd


会议文件之十二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控股股东重庆轻纺控股(集
团)公司的推荐意见,提名何贵云、谢长久、黄凯三位同志为上
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以普通决议批准。此项议案将以累
积投票制选举监事。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 4: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24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Sanmao Enterprise (Group) Co., Ltd


附件 1
证券代码: A 600689   证券简称: 上海三毛                编号:临 2022-013
           B 900922              三毛 B 股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授权公司为下属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三进进出口有限公司
     本次为上述担保人提供的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 2000 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本次担保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三进进出口有限公司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范围为开立进口信用证、
免保证金远期结售汇业务及开立非融资性保函三项业务,担保总
额度为人民币2000万元。
    本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
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担保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三进进出口有限公司

                               25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Sanmao Enterprise (Group) Co., Ltd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200万元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斜土路791号B幢三楼(301-307室)、四
楼
    法定代表人:万季涛
    经营范围: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纺织制品,橡塑
制品,机电产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化工产品批发(除危险
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
服装面料,鞋帽,电脑,玻璃制品,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
化妆品、美容美发用品、文体用品、建筑装潢材料、汽车配件、
医疗器械、卫生洁具、宠物用品、游艇、钢材、食用农产品、食
品添加剂、珠宝首饰、家具、木制品、家用电器的销售,包装设
计,商务信息咨询,实业投资,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5,181.77万元,
负债总额23,870.66万元,净资产 1,311.10万元,资产负债率
94.79%;营业收入6.26亿元,净利润83.45万元,净资产收益率
9.08%。
    主要资产和负债科目余额情况如下:合同负债余额1.21亿元,
预付账款余额1.00亿元;应收账款余额1.07万元,应付账款余额
1.02亿元;其他应收款余额 1,396.49万元,其他应付款余额
1,309.69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上海三进进出口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本次系为该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
范围为开立进口信用证、免保证金远期结售汇业务及开立非融资
性保函三项业务,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上海银
行虹口支行担保额度500万元;民生银行市南支行担保额度800
万元;交通银行杨浦支行担保额度700万元。
                            26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Sanmao Enterprise (Group) Co., Ltd


    2、担保期限:合同签署生效日起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在
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
公司可控范围之内。董事会对本议案表示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其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董事会授权为全资子公司上海三进进
出口有限公司担保金额2000万元,实际发生约定担保金额为1200
万元;实际使用金额为0元。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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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证券代码: A 600689   证券简称: 上海三毛                编号:临 2022-023
           B 900922              三毛 B 股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
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
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首席合伙人
李尊农。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兴华所共有合伙人 146 人,注
册会计师 79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49 人。
    中兴华所 2020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为 152,351.00 万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33,493.0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5,715.93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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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中兴华所承担了 80 家上市公司 2020 年年报审计工作,
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与服
务,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8,386.30 万元。(2021 年度相关数据尚在
统计中)。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3,489.26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5,000 万元,
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因在执
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因涉及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虚假陈述,高玉良、高源等 9
人对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认定理据不足,应予驳回。2019
年二审法院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中兴华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因为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 2011-2013 年财务情况出具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对江苏中显集团
有限公司、袁长胜、夏宝龙、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中兴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石塔律师事务所等提起诉讼。2021
年 6 月 28 日,经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2019)苏 1003
民初 969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中兴华所无需承担侵权损害赔偿
责任。截至目前,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已提起上诉。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
管措施 1 次;20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
自律监管措施 2 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具有
多年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重大资产重组、IPO 申报审计经验,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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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蔡海健,2014 年 8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6 年 1 月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工作,2019 年 9 月开始在中
兴华执业,2022 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多
家证券业务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陶昕,2021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2 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工作,2021 年 3 月开始在中兴华
所执业, 2021 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多家
证券业务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宇,2014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
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11 月开始在中兴
华所执业,2021 年起为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负责过多个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 IPO
项目,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
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
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
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
见下表:
                 处理处罚     处理处罚
 序号    姓名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日期         类型
                                                          因上海商会网网络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1     蔡海健                 警示函    上海证监局       2019 年年报审计被
                 月 30 日
                                                          上海证监局出具警示
                                                          函
    3、独立性
    公司拟聘任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
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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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公司年度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
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综合考虑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
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公允合理地确定最终
审计收费。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08 万元(含税)。2022
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 108 万元(含税),其中年度财务报
表审计费用 83 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 25 万元(含税)。公
司拟支付的 2022 年度审计服务费用较上年同期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经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各项工作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所在独立客观性、执业能力及沟通交流等
方面均表现良好,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规范,较好地完成了
本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事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2 年度
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
满足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在 2021 年度年审过程中,
中兴华所始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
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实
际情况,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续聘中兴华所为公
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经审核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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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该所具备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
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进行审计。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请中
兴华所为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
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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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一、董事候选人
    1、胡渝,男,1974 年 1 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
经济师、企业法律顾问、政工师、注册资产管理师。曾任重庆啤
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团委副书记;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
司纪检审计室业务主管、企业管理部副部长、资本营运部副部长;
公司第八届、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现任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
司资本营运部部长,上海三毛国际网购生活广场贸易有限公司董事
长;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2、刘杰,男,1968 年 2 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
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总经
理;上海一毛条纺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党委书
记、总经理;宝鸡凌云万正电路板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党委副书记(主持党委工作)、总
经理;上海三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上
海寅丰服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太仓三毛纺织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上海嘉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上海一毛条纺织重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法定代表人)。

    3、周志宇,男,1963 年 1 月生,中共党员,大专,会计师。
曾任上海长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公司监审部副经理、
财务管理部经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财务总监。现任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4、李迪,女,1989 年 6 月生,中共党员,硕士学历,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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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曾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投行部分析师;
重庆蓝洋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投行部分析师;现任重庆轻纺控
股(集团)公司资本营运部业务主管,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重庆两江新区信汇产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1、曹惠民,男,1954 年 7 月生,经济学硕士研究生,会计
学教授。曾任上海立信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上海百联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827)独立董事、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603868)独立董事、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0196)独立董事、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00748)。
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
限公司(300795)、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0762)、
上海普实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
司(300539)独立董事。

    2、赵晓雷,男,1955 年 5 月生,经济学博士研究生。曾任
上海财经大学财经研究所所长;公司第八届、第九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现任上海财经大学教师、教授。

    3、刘战尧,男,1971 年 8 月生,法学硕士研究生,律师。
曾任上海新华控制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法务总监;北京市惠城
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执业律师;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现任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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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4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1、何贵云,男, 1969 年 7 月生,在职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
中共党员。曾任重庆南桐矿业公司审计部长、监事(兼监事会办公室
主任),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审计室(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
现任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审计室(监事会办公室)主任、监事;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长。


    2、谢长久,男、1987 年 12 月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重庆松
藻电力有限公司财务会计,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员,重庆
燊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职员。现任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
司财务部业务员;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3、黄凯,男,1971 年 11 月生,大学本科,高级政工师,中共
党员。曾任上海三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副总经
理;上海一毛条纺织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上海一毛条
纺织重庆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毛纺
织分公司毛条车间主任等。现任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纪委委员、风险管理部(监事会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审计室)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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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5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
规则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
规定,我们作为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努力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积极促进公司规范
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现就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成员为曹惠民、邓伟和刘战尧。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1、曹惠民,男 ,1954年7月生,经济学硕士研究生、会计
学教授。曾任上海立信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百联股份、
飞科电器、复星医药、上实发展独立董事。现任米奥会展、上海
瀚讯、普实医疗和横河精密独立董事。2019年5月起任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邓伟,男,1977年10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研究
生。曾任上海财经大学合作发展处处长;上海财大科技园有限公
司总经理;上海杨浦科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新
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仝智科技有限公司合伙
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上海睿眼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2019年5月起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刘战尧,男,1971年8月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研究生,
律师。曾任上海新华控制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法务总监;北京
市惠城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执业律师;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执
业律师。现任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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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金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5月起任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没有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
       的其他任何职务,也不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没有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
       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
       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1年度,我们通过听取报告、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等方式,
       及时、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重要事项进展情
       况,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21年度召开的董事
       会及相关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客观、独立地
       发表意见。公司为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与支
       持,积极有效配合我们开展工作。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会议8次(其中
       定期会议4次,临时会议4次)。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是否连续          出席股         是否出席
  董事                                          缺席
           加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两次未亲自         东大会         年度股东
  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参加会议          的次数           大会

曹惠民              8      8        7      0       0          否                    2            是

邓伟                8      8        7      0       0          否                    1            是

刘战尧              8      8        7      1       0          否                    2            是

           我们认为,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公司对外
       投资、资产处置等决策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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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
所审议事项均表示赞成,未提出过异议。

    (二)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我们都担任了专门委员会委员。报
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9次。会上,我们均按照《公
司章程》以及各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
的态度忠实履行了各自职责,提升了董事会决策效率。

    (三)对公司现场考察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出席现场会议
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通过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深入沟通与交流,及时了解公司的经
营状况、财务情况和规范运作情况等,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
践经验,有针对性的提出专业意见与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
学性和客观性。

    (四)年报期间所做的工作
    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
责任和义务,我们听取了管理层对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
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在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之前,会同审
计委员会其他成员沟通了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
事项,并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认真审阅公司财
务报告,与年审会计师就初审意见进行沟通,确保财务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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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平、
公正和公开的要求,有利于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
于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公司发生的
对外担保,系为全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提供的一般保证。公司
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未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充分保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经核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
方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
况。

    (四)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布了季度及年
度业绩预告,未发生业绩更正情形,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平
等知情权。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已连续1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重庆市国资委相关
要求,公司拟改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我们就该事项进行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执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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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公司聘任
2021年度审计机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

    (六)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保证内部控制有效运
行,公司切实做好内控管理工作,强化内控执行的检查与监督。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编制了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
通过对公司内控完善及执行情况的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
制体系总体有效,并要求公司管理层继续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机制,
确保内控执行与监督的有效性,使风险可控。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
董事会提出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鉴于母公司报告期末未分
配利润为负数,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资
本。我们认为,上述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现状及持续经营
能力,并兼顾了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
    经对报告期内管理层领取薪酬和津贴情况进行审核,我们认
为,2021年内公司向管理层支付的薪酬合理,符合公司薪酬体系
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妥善执行既定的绩效考评与薪酬分配政策,
不存在违反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形,相关数据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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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发布临时公告30批次,定期报告4次,能
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规
定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护了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
益相关方公平获得公司信息的权利。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年,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地履行职责,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实践经
验为公司提供决策参考,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科学
决策水平,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2年,我们将继续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
责,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及管理层的沟通协作,为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曹惠民、邓伟、刘战尧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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