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谊股份: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好美家装潢建材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百联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2013-01-15
股票简称:友谊股份 友谊 B 股
证券代码: 600827 900923 编号:临 2013-004
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好美家装潢建材有限公司
与控股股东百联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控股股东百联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好美家装潢建材
有限公司关于陆家嘴2-3地块动迁补偿人民币2000万元。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重大风
险。
●本次关联交易补偿价格为协商定价,公平合理。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等不会
产生影响。
一、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好美家装潢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美家”)原租赁陆家嘴编
号为 2-3 地块的部分土地开设好美家福山大卖场,由于动迁,好美家提前终止该地块
的经营。百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联集团”)给予好美家动迁补偿人民币 2000
万元,包括好美家在 2-3 地块投入的尚未摊销的资产损失、商品退场损失(含价外收
入)、承租户清退补偿、员工遣散费以及其他因协议提前终止造成的损失。
百联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好美家装潢建材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
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名称: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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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 501 号 19 楼
法定代表人:马新生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亿元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经营,资产重组,投资开发,国内贸易(除专项审批外),
生产资料,企业管理,房地产开发(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百联集团 2011 年度资产总额 6,834,090 万元,资产净额 2,120,392 万元,营业收入
14,154,440 万元,净利润 184,383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由于 2012 年度财务数据现
在还无法取得,故此处披露 2011 年度财务数据。
2、关联方名称:好美家装潢建材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注册地:水电路 1015 号
法定代表人:汪龙生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肆仟伍佰万元
经营范围:销售建筑装潢材料,五金产品,工艺美术品(除金饰品),化工原
料及产品(除危险品),家具,家用电器,炊事用具,文化体育用品,纺织品,日用百
货,包装材料,陶瓷制品,花卉,劳防用品,办公用品,室内装潢,商务咨询,会务
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
技术),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凡涉及许可经
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公司持有好美家 90%股份,上海新路达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好美家 10%股
份。
好美家 2011 年度资产总额 47,402.14 万元,资产净额 12,414.18 万元,营业收入
79,159.88 万元,净利润 1,270.42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由于 2012 年度财务数据现
在还无法取得,故此处披露 2011 年度财务数据。
3、关联关系:百联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好美家装潢建材有限公司是公
司控股子公司。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及定价依据
交易双方根据好美家动迁发生成本协商确定,由百联集团给予好美家人民币 2000
万元整作为动迁补偿。该补偿款包括但不限于好美家在 2-3 地块投入的尚未摊销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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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损失、商品退场损失(含价外收入)、承租户清退补偿、员工遣散费以及其他因协议
提前终止造成的损失。
四、 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 2-3 地块动迁实际情况进行
动迁补偿,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3 年 1 月 1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友谊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永安百货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方董事马新生先生、贺涛先生、浦静波
先生、汪龙生先生和吴平先生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并不参与此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苏勇先生、潘飞先生、傅鼎生先生、曹惠民先生、沈晗耀先生对该
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下属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
的动迁补偿遵循公平合理,按照实际发生的损失协商一致确定金额,不存在损害本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且遵照《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要求履行了关联交易必需
的审议程序,公司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
六、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 经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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