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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联股份: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4-09-22  

						股票简称:百联股份    百联 B 股
证券代码: 600827      900923                                 编号:临 2014-021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10月15日

    股权登记日:A股2014年9月29日,B股2014年10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14 年 9 月 19 日以通讯会议形式召
开,会议审议通过《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 2014 年 10 月 15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4 年 10 月 15 日(星期三)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
15:00
  (四)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参加网络投票
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二)
  (五)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国际会议中心 5 楼长江厅
  (六)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相关人员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
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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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交易]
    上述议案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详见 2014 年
9 月 22 日 《 上 海 证 券 报 》、《 香 港 商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上述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会议出席对象
    1、2014 年 9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 A 股股东及 2014 年 10 月 9 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B 股股东(B 股最
后交易日为 9 月 29 日)。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有关工作人员。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个人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出
席者还需持授权委托书(可复印)(格式见附件),法人股东还需持公司法人证明、
法人授权委托书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号码:
021-52383305,电话: 021-52383307)。
    2、登记地点:东诸安浜路 165 弄 29 号 4 楼(纺发大楼),地铁二号线江苏
路 4 号口,公交 921,939,20,44,825 路可达。
   3、登记时间:2014 年 10 月 13 日(星期一)9:00—16:00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本次会议按有关规定不发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为保证会场的秩序,未进行参会登记的股东,公司将
不作参加会议的安排。
   2、联系地址:上海南京东路 800 号新一百大厦 13 楼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2、联系电话 :021-63223344
   3、传     真 :021-63603298


                                       2
   4、邮政编码 :200001




   特此公告。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9 月 22 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上海百联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企业盖章):                身份证号码(企业注册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子公司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
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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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二、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为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
东可以通过该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说明如下: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表决事项数量     投票股东
738827                    百联投票              1               A 股股东
938923                    百联投票              1               B 股股东
      (二)表决方法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一项议案,网络投票表决方法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         内容                          申报价格   同意 反对 弃权

1号              《关于子公司联华超市股份有    1.00 元    1股   2股   3股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 2014 年 9 月 29 日 A 股收市后,持有本公司 A 股(股票
代码 600827)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 1 号提案《关于子公司联华超市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
如下:




                                          4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827       买入            1.00 元        1股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 1 号提案《关于子公司联华超
市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投反对票,应
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827       买入            1.00 元        2股

    (三)如某 A 股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 1 号提案《关于子公司联华超
市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投弃权票,应
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827       买入            1.00 元        3股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
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
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
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
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四)同时持有本公司 A 股和 B 股的股东,应当通过上交所的 A 股和 B 股交
易系统分别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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