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百联股份 百联 B 股 证券代码: 600827 900923 编号:临 2019-011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重大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了《企业会计准 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 报》。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现将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的影响公告如下: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 了修订。 本公司自 2018 年起执行上述规定,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和“应收账 “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 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 应收账款”,本期金额 753,017,690.47 元,上期金额 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 559,641,517.16 元; 据及应付账款”;“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 “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 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应付利息”和“应 应付账款”,本期金额 6,065,687,782.21 元,上期金额 付股利”并入“其他应付款”列示;“固定资产 5,761,132,261.85 元; 清理”并入“固定资产”列示;“工程物资”并 调增“其他应收款”本期金额 168,736,022.38 元,上期 入“在建工程”列示;“专项应付款”并入“长 金额 178,269,435.79 元; 1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期应付款”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调增“其他应付款”本期金额 117,781,533.24 元,上期 金额 97,056,383.45 元; 调增“固定资产”本期金额 0.00 元,上期金额 0.00 元; 调增“在建工程”本期金额 0.00 元,上期金额 0.00 元; 调增“长期应付款”本期金额 8,984,371.18 元,上期金 额 8,984,371.18 元。 (2)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 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发 调减“管理费用”本期金额 8,314,234.60 元,上期金额 费用”单独列示;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下 8,123,164.46 元,重分类至“研发费用”。 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 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本期金额 0.00 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比较数据相 元,上期金额 0.00 元。 应调整。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 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 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 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本公司为境内上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子公司联华超市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联华超市”)为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因 2018 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尚未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而子公司联华超市已执行 该准则,故母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将子公司联华超市按照新准则编制的 财务报表直接合并。 1、金融资产分类变更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019 年 1 月 1 日,因本公司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其他权益工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 3,241,046,758.44 元;其他权 2 具投资”。 益工具投资:增加 3,241,046,758.44 元;递延所得税负 债:增加 2,306,004.57 元;其他综合收益增加 6,918,013.70 元。 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 23,420.70 元;以公允价值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 23,420.70 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元。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本公 司从2019年1月1日起(子公司联华超市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1)应收账款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 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 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将该应收账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 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估计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信用期内 2 信用期至 1 年以内 2 1至2年 30 2至3年 50 3 年以上 100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2)其他应收款项 对于其他应收款项的减值损失计量,比照前述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的减值损失计 量方法处理。 (3)对 2019 年 1 月 1 日的影响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其他应收款:增加 8,347,970.54 元;递延所得税资产: 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 减少 1,859,938.64 元;留存收益:增加 3,928,440.84 改为“预期损失法”。 元;少数股东权益:增加 2,559,591.06 元。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执行新会计准则发表了独立意见:公 3 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 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