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联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4-30
股票简称:百联股份 百联 B 股
证券代码: 600827 900923 编号:临 2020-011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要求境内上
市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如下: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以零售商业为主,以综合百货、连锁超市、专业连锁等三大业态为核心,
商业零售业务以发出商品,收到销售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证,并且将商品所有
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后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新收入准则。修订后的收入准则以
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
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
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其中子公司联华超市为H股上市公司按规定已于2018年开始执行《企业会计
准则第14号—收入》并进行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收入准则实施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在编制2020年各个期间及年度财务报告时,将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
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
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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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执行新会计准则发表了独立意见:公
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
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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