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旅B股:第二十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会议资料2010-12-07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十四次股东大会
(临时会议)
会 议 资 料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2
目 录
一、会议议程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3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会议议程
会议名称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
会议时间 2010 年12 月28 日上午9:30
会议地点 上海市北京西路1277 号国旅大厦3 楼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 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 宋超麒 董事长 会议法律见证 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会议进入审议阶段,并请相关人员作如
下报告: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二、股东或股东代表提问和发言
三、主持人宣布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股份数情况
四、工作人员宣读《大会表决办法》
五、会议对以上议案报告进行逐项审议和投票表决
六、主持人宣布休息20 分钟
七、主持人宣布大会表决结果
八、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会
议
议
程
九、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4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010年12月28日公司第二十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
各位股东:
我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作本报告,请予审议。
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本公司的66,556,270
股尚未流通股份转让给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此外,由于本公司实际不从事汽
车货运业务,故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将进行相应修改。鉴于此,对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原公司章
程”)做出如下相应修订:
(一)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修改为: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入境、国内、出
国旅游及客票代理;非贸易物提、运、报关;汽车客运、汽配、
汽修;旅游商品、摄像、商场(百货零售);房地产开发经营、
咨询、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建筑装潢施工、建材(涉及许可经
营的凭许可证经营)。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二)原公司章程第十八条修改为: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为上海中国国际旅行社,1994 年95
月以其全部国有资产折为60,505,700 股。
上述股份已转让给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持有股份数为
66,556,270 股,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0.21%。
(三)原公司章程第十九条修改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32,556,270 股,公司的股本结
构为:普通股132,556,270 股。其中:国有法人股66,556,270
股,占注册资本的50.21%;境内上市外资股66,000,000 股,占
注册资本的49.79%。
原公司章程的上述修改待本公司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
得全部政府机关对本次股份转让项下事项以及相关事项的批准、
同意及许可后生效。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