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旅B股:董事会六届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03-27
证券代码:900929 股票简称:锦旅B股 编号:临2013-005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六届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 2013 年 3 月 26 日上午 9:30 在上海市延安东路
100 号联谊大厦 27 楼会议室召开六届八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晓
明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全体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
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事项:
一、批准《公司2012年年度经营管理工作报告》。
二、同意《公司董事会2012年年度工作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
三、同意《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并提请股东
大会审议。
四、同意《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同意《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
1
议。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2 年
度母公司净利润 42,721,459.98 元。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的实际情
况,董事会建议,按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4,272,146.00 元。加
上年积余未分配利润 44,178,098.47 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82,627,412.45 元。本年度分配预案为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6 元(含税),红利派发总额计 21,209,003.20 元,剩余未分配利
润 61,418,409.25 元结转下年度。
该议案事先经公司独立董事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董事会提
出的《公司 201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事先通过公告征求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意见,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
持续发展。鉴于此,我们认为公司《公司 201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中现金分红水平合理,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
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并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独立董事:李垣 徐志炯 楼嘉军
六、批准《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附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
七、批准《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试行)》。
八、同意《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
会审议。
九、批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2
关联董事包磊、陈璘、朱虔、康鸣回避表决。
十、批准《关于实施 2012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
的议案》。
综合公司 2012 年度经营管理情况,同意根据公司薪酬制度实施
薪酬分配方案,发放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总额 311.90
万元。
董事长邵晓明、董事王均行回避表决。
该议案事先经公司独立董事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2 年度薪酬事项经董事会批准,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2 年度薪酬,按照年度经营指标、工作
管理目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所披露的上述人员报酬真实准确。
独立董事:李垣 徐志炯 楼嘉军
十一、批准《关于公司财务总监变更的议案》。
十二、批准《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变更的议案》。
十三、同意《关于2013年度续聘财务报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13 年度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
工作量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商定费用标准后确
定。
公司 2012 年度拟支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
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 85 万元。
十四、同意《关于2013年度续聘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13 年度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
量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商定费用标准后确定。
公司 2012 年度拟支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 35 万元。
十五、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年度述职报告》。
十六、听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十七、听取《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十八、通报《公司关联人名单》。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3 月 28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