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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锦旅B股:董事会六届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03-27  

						  证券代码:900929 股票简称:锦旅B股 编号:临2013-005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六届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 2013 年 3 月 26 日上午 9:30 在上海市延安东路

100 号联谊大厦 27 楼会议室召开六届八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晓

明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全体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

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事项:

    一、批准《公司2012年年度经营管理工作报告》。

    二、同意《公司董事会2012年年度工作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

    三、同意《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并提请股东

大会审议。

    四、同意《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同意《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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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2 年

度母公司净利润 42,721,459.98 元。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的实际情

况,董事会建议,按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4,272,146.00 元。加

上年积余未分配利润 44,178,098.47 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82,627,412.45 元。本年度分配预案为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6 元(含税),红利派发总额计 21,209,003.20 元,剩余未分配利

润 61,418,409.25 元结转下年度。

       该议案事先经公司独立董事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董事会提

出的《公司 201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事先通过公告征求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意见,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

持续发展。鉴于此,我们认为公司《公司 201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中现金分红水平合理,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

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并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独立董事:李垣   徐志炯   楼嘉军

       六、批准《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附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

       七、批准《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试行)》。

       八、同意《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

会审议。

       九、批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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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董事包磊、陈璘、朱虔、康鸣回避表决。

       十、批准《关于实施 2012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

的议案》。

       综合公司 2012 年度经营管理情况,同意根据公司薪酬制度实施

薪酬分配方案,发放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总额 311.90

万元。

       董事长邵晓明、董事王均行回避表决。

       该议案事先经公司独立董事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2 年度薪酬事项经董事会批准,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2 年度薪酬,按照年度经营指标、工作

管理目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所披露的上述人员报酬真实准确。
       独立董事:李垣   徐志炯   楼嘉军

       十一、批准《关于公司财务总监变更的议案》。

       十二、批准《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变更的议案》。

       十三、同意《关于2013年度续聘财务报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13 年度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

工作量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商定费用标准后确

定。

       公司 2012 年度拟支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
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 85 万元。

    十四、同意《关于2013年度续聘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13 年度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

量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商定费用标准后确定。

    公司 2012 年度拟支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 35 万元。

    十五、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年度述职报告》。

    十六、听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十七、听取《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十八、通报《公司关联人名单》。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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