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旅B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总报告2015-03-28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
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年报工作规程》授予的职权,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现就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即 2014 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徐志炯、李垣及董事陈
璘 3 名成员组成,其中徐志炯、陈璘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徐志
炯任主任委员。
二、召开会议情况
2014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3 次现场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会议。
1. 在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审计前,2014 年 1 月 24 日召开 2013
年年报工作第一次会议,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协商确定 201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与德勤华永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201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时间
安排;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初稿,形成书面同意意见。
2. 2014 年 3 月 14 日召开 2013 年年报工作第二次会议,听取财务
报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初步审计意见,沟
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听取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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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度内部控制初步审计意见,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审阅
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的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并形成
《审阅意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 2013
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总结及 2014 年度续聘财务报表会计师事务
所的意见》;审议通过《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
审议通过《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意提交董事会、
监事会;审阅《公司内审机构 201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议通
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 2013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总结及
2014 年度续聘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审核《公司日常关
联交易议案》,并形成《审核意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核《公司关
联人名单》,并形成《审核意见》,同意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总报告》,同意报送董事会。
3. 2014 年 8 月 27 日召开审计委员 201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 2014 年半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公司 2014 年半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三、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上市后一直聘用
的外部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和专业水准。
在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审计前,审计委员会与该所就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
讨论与沟通。2014 年 1 月 24 日,审计委员会发出《关于督促会计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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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所按期提交审计报告的函》,要求会计事务所按照相关规定和审计计
划如期完成年度审计工作。
在年审工作基本完成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
进行总结,并就是否续聘发表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
2. 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
在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审计前,审计委员会审阅公司编制的
2013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审阅意见,同意将其提交给公司聘请的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在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表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公司
的财务报表,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 指导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主动了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审议公司内审机构
2013 年度和 2014 年半年度《公司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对内
部控制审计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形成《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公司 2014 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4. 协调管理层、内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为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之间更好地开展工作,委员会为此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协调,确保各
项审计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5. 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在出具审核意见
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对公司关联人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同意报送董事会、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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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恪尽职守,勤
勉工作,履行了应尽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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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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