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旅B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2017-03-30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
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年报工作规程》授予的职权,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现就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度(即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履职情况汇总
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
顾中宪、李大沛及董事陈璘 3 名成员组成,其中顾中宪、陈璘为会计
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顾中宪任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6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3 次现场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会
议。
1. 在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审计前,2016 年 1 月 21 日召开
2015 年年报工作第一次会议,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协商确定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与德勤华
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201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
工作的时间安排;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初稿,形成书面同意意见。
2. 2016 年 3 月 17 日召开 2015 年年报工作第二次会议,听取财
务报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初步审计意见;
听取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初步审
计意见;审阅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的公司 2015 年度财
务报表;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
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阅《公司内
审机构 2016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德勤华
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
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议通过《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审阅并确认
《公司关联人名单》;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汇
总报告》。
3. 2016 年 8 月 25 日召开审计委员 201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1.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上市后一直聘用
的外部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和专业水准。
在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审计前,审计委员会与该所就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
充分的讨论与沟通。2016 年 1 月 21 日,审计委员会发出《关于督促
会计师事务所按期提交审计报告的函》,要求会计事务所按照相关规
定和审计计划如期完成年度审计工作。
在年审工作基本完成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
进行总结,并就是否续聘发表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
2. 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
在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审计前,审计委员会审阅公司编制的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审阅意见,同意将其提交给公司聘请的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在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表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公司
的财务报表,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 指导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主动了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审议公司内审机构
2015 年度和 2016 年半年度《公司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对
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形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4. 协调管理层、内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为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之间更好地开展工作,委员会为此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协调,确保各
项审计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5. 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在出具审核意见
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对公司关联人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同意报送董事会、监事会。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恪尽职守,勤
勉工作,履行了应尽的职责。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