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旅B股:董事会五届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09-04-08
证券代码:900929 股票简称:锦旅B股 编号:临2009-002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五届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4月7日召开五届五次会议。会议由宋超
麒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8名,实到8名。监事会监事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
合法有效。
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事项:
一、同意《公司董事会2008年年度工作报告》,并提请股东
大会审议。
二、同意《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方案(附审计报告)》,
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同意《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确认,2008 年度公
司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029,757.00 元。根据公司章
程和子公司董事会决定, 按10 %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
3,683,065.83 元(含子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年积
余未分配利润32,269,947.16 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53,616,638.33 元。本年度分配预案为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0.80 元(含税),红利派发总额计10,604,501.60 元,剩余
未分配利润43,012,136.73 元结转下年度。
四、同意《关于2009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09年度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
公司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机构。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管理层根据
审计工作量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商定费用标准后
确定。
公司2008年度拟支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会
计报表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80万元。
五、同意《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
会审议。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57号)《关于修改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同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
《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事项作如下修订,在《公司章程》第一
百五十五条增加一款,作为最后款: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进行
中期现金分红。
六、批准《200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3
七、批准《关于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已经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阅,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张宝华、马名驹、朱虔回避表决。
详见同时刊登的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公告》。
八、批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九、批准《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09 年修订)。
十、批准《关于2008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08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较好完成年初董事会下达的年
度经营指标和工作管理目标,同意按照公司薪酬制度实施薪酬分
配方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08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
案》已经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阅,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董事长、首席执行官宋超麒,董事、财务总监、董秘王均行
回避表决。
十一、批准《公司2008年年度经营管理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