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锦旅B股:锦旅B股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2022-03-29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原则,认真查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
资料,对公司 2022 年拟发生关联交易、通过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锦江财务公司”)委托贷款给控股子公司、续
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
表和内控审计机构、关于与锦江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公司《关于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关于制
定《关于与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
预案》等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拟发生关联交易属公司同锦江国际集团及其所
属企业等关联方之间提供的客运、酒店、旅游、物业等配套服务,系
旅游业上、下游企业之间及与相关行业企业之间的业务关系。该类关
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和便利服务为导向,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无损
害公司的利益和股东利益,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
大影响。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通过锦江财务公司委托贷款给控股子公司,是为支持控
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缓解疫情带来的现金流压力,将有利于提
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并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对公司生产经营无
重大影响,且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三、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执业资质,
2021 年度,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
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同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将其提交至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四、关于公司与锦江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锦江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
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都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严格
监管。公司与锦江财务公司签署的协议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
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锦江财务公司深入
了解本公司营运,能够提供比中国其他商业银行更快捷高效的服务。
交易各方均遵循了了“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按市
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五、关于公司《关于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
告》。经审阅公司出具的《关于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
评估报告》, 我们认为该报告是客观、公正的,充分反映了锦江财务
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将其提交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六、关于公司《关于与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
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公司制定的《关于与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明确了风险处置的总则、
组织机构及职责、风险报告与信息披露、应急处置程序及措施、后续
事项处置等,能够防范、降低风险,及时控制和化解锦江财务公司的
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我们认为该预案是充分、可行的,相关决
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将其提交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特此意见。
关于锦旅 B 股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周慈铭:




任永平:




姚 凯:




                                              2022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