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函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公司预计 2018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向本人提交了有关议案的相关资料,本人审阅了所 提供的资料,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本人独立判断,现发表以 下意见: 1、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公司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事项的议案》。 2、以上议案系关联交易,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价客观 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3、公司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 独立董事:李建平、谢仲华 2018 年 5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