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上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4-10
证券代码:600680 900930 证券简称:*ST 上普*ST 沪普 B 公告编号:临 2019-015
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4 月 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诺宝中心酒店(上海市闵行区漕宝路 1688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65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407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B 股) 5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18,015,961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203,974,982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B 股) 14,040,97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7.0386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53.3651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3.673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徐千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2 人,公司董事成暐、江建平、韩志杰、独立董事
李建平、何和平、谢仲华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公司监事李林臻、熊嗣云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本次大会;
3、董事会秘书李中耀出席本次大会,总会计师刘蓉晖列席本次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03,366,822 99.7018 513,360 0.2517 94,800 0.0465
B股 11,752,246 83.6996 1,513,224 10.7772 775,509 5.5232
普通股 215,119,068 98.6712 2,026,584 0.9296 870,309 0.3992
合计:
2、 议案名称:《关于以股东大会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03,453,422 99.7443 518,660 0.2543 2,900 0.0014
B股 11,756,646 83.7310 1,583,824 11.2800 700,509 4.9890
普通股 215,210,068 98.7130 2,102,484 0.9644 703,409 0.3226
合计: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序 (%) (%)
号
1 《关于修
订<公司
23,045,810 88.8335 2,026,584 7.8118 870,309 3.3547
章程>的
议案》
2 《关于以
股东大会
方式主动
终 止 公 司 23,136,810 89.1843 2,102,484 8.1043 703,409 2.7114
股票上市
事项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无须对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张云帆、钱小宁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
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
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