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即将在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公司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已经向我们提交了有关议案的相关资料,我们审阅了所提供的资料,在保证 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现发表以下意见: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李建平、何和平、谢仲华 2019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