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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晨B股: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5-10  

						证券代码:900935       证券简称:阳晨 B 股   编号:临 2016—011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 2016 年 5 月 9 日(星期一) 上午 9

时 30 分在上海市吴淞路 130 号 16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和

会议资料已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 、

监事以及其他参会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

效。

    会议由董事长李建勇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1
     1、审议通过《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竹园第一、

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一厂改造)工程进行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该项议案详细内容另见 2016 年 5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报》、

香港《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披露的《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竹园第一、第二污水

处 理 厂 提 标 改 造 ( 一 厂 改 造 ) 工 程 进 行 投 资 的 议 案 》( 临

2016-013)。

     2、审议通过《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对竹园

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新建设施)工程进行投资建设

行使优先选择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回避表

决)。

     由于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股东,与本公

司构成关联关系,本公司放弃对竹园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

改造(新建设施)工程进行投资建设行使优先选择权事项与上海

                                    2
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

李建勇、郑燕、单翀就该项议案的审议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事前向马德荣、张辰、盛雷鸣三位

独立董事提交了所有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一致同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

并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书面意见,主要内容为:

   根据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由独立董事组成董

事会调查委员会,对竹园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投

资意向事宜进行专项调查。我们在听取了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

究总院负责竹园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的设计

人员介绍提标改造工程项目方案设计情况及公司经营层对竹园

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投资意向事宜的情况汇报;

根据公司《关于竹园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投资意

向事宜的情况说明》、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关于竹园

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方案设计的情况说明》,经

过认真研究、分析、论证,向董事会提交了专项调查报告。

                           3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

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作为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事

先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

就本公司放弃对竹园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新建设施)

工程进行投资建设行使优先选择权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公司放弃对竹园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新建设施)

工程进行投资建设行使优先选择权,是基于公司目前的自有资金

状况、资产负债率和难以了解投资回报率等多方面的综合分析和

考虑,作出的客观判断。公司放弃对竹园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

提标改造(新建设施)工程进行投资建设行使优先选择权,不会

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友联竹园第一污水处理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

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由于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与本公

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关联董事李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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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燕、单翀就该项议案的审议回避表决, 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规范的要求。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事项。

    该项议案详细内容另见 2016 年 5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报》、

香港《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披露的《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对竹园第一、第二

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新建设施)工程进行投资建设行使优先选

择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 2016-014)。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详细内容另见

2016 年 5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阳晨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16-015)。

    特此公告。

                               5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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