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晨B股:关于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获得上海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公告2016-12-10
证券代码:900935 证券简称:阳晨 B 股 编号:临 2016—064
关于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获得上海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度,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上海友联竹园第一污水处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竹园公司”)所属污水处理厂通过精心运行,强化管理,
充分挖掘污水处理设施污染减排潜力,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进一
步下降,为上海市完成“十二五”COD、氨氮减排任务做出了贡献。
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
政局制订的《上海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
办发【2008】18 号)和《上海市“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
污染物超量削减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沪发改环资【2012】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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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规定,本公司及竹园公司近日收到 2015 年度污染物超量削
减补贴人民币 3201.948 万元(其中:本公司龙华、闵行、长桥
三厂 2015 年度污染物超量削减补贴为人民币 375.3044 万元,
竹园公司竹园第一污水处理厂 2015 年度污染物超量削减补贴为
人民币 2826.6436 万元)。
根据《上海市“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超量削减
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沪发改环资(2012)069 号)的规定,上
述专项补贴资金是对污水处理厂实现主要污染物超量削减的运
营费和技术改造费用的补充。
本公司及竹园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将上述
款项列入 2016 年营业外收入,具体账务处理仍需以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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