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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晨B股: 关于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后去向安排的说明2016-12-13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后去向安排的说明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控股”)吸收合

并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晨 B 股”或“本公司”),

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吸收合并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并分立上市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6]2368 号)核准。根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及分

立上市的方案,阳晨 B 股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主动终止上市情形,现就阳晨 B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终止上市后去向安排说明如下:

城投控股向阳晨 B 股全体股东发行 A 股股份,以换股方式吸收

合并阳晨 B 股并安排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环境集团”)承继及承接阳晨 B 股的全部资产、负债、业

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阳晨 B 股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

人资格(即“本次合并”)。紧接本次合并生效实施后,城投控股将

其下属全资子公司环境集团(包括因本次合并由环境集团承继和

承接的原阳晨 B 股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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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义务等)以存续分立的方式实施分立(即“本次分立”),作为本

次分立的存续方,城投控股继续运营房地产资产和业务以及其他

股权投资业务;作为本次分立的分立主体,环境集团的全部股权

由城投控股届时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取得及变更为股份有限公

司,并申请其股份在上交所上市。

    本公司将在上交所批准本公司终止上市申请后刊登终止上

市公告。随后,本公司终止上市,城投控股开始实施换股。本公

司将在换股实施完成后办理工商注销手续,不再具有独立主体资

格;城投控股将在换股实施完成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实施

本次分立。

    特此说明。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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