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晨B股: 关于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后去向安排的说明2016-12-13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后去向安排的说明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控股”)吸收合
并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晨 B 股”或“本公司”),
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吸收合并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并分立上市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6]2368 号)核准。根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及分
立上市的方案,阳晨 B 股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主动终止上市情形,现就阳晨 B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终止上市后去向安排说明如下:
城投控股向阳晨 B 股全体股东发行 A 股股份,以换股方式吸收
合并阳晨 B 股并安排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环境集团”)承继及承接阳晨 B 股的全部资产、负债、业
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阳晨 B 股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
人资格(即“本次合并”)。紧接本次合并生效实施后,城投控股将
其下属全资子公司环境集团(包括因本次合并由环境集团承继和
承接的原阳晨 B 股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
1
与义务等)以存续分立的方式实施分立(即“本次分立”),作为本
次分立的存续方,城投控股继续运营房地产资产和业务以及其他
股权投资业务;作为本次分立的分立主体,环境集团的全部股权
由城投控股届时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取得及变更为股份有限公
司,并申请其股份在上交所上市。
本公司将在上交所批准本公司终止上市申请后刊登终止上
市公告。随后,本公司终止上市,城投控股开始实施换股。本公
司将在换股实施完成后办理工商注销手续,不再具有独立主体资
格;城投控股将在换股实施完成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实施
本次分立。
特此说明。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