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上海金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股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2000-12-23  

						            上海金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股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2000年12月22日接上海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国家股实际持有人,下科“电气集团”)和上海东风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国家股委托管理人)通知,电气集团于2000年12月22日与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下简称“国资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拟将电气集团经营的本公司全部国家股10530万股转让给国资公司,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6.83%,转让价格暂定为本公司1999年度报告的每股净资产1.59元人民币,最终转让价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文件为准。转让价款的支付,将在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转让后,国资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于1999年成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9.95亿元,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综合性资产经营公司。国资公司主要受政府委托优化配置国有资产,促进国有经济调整,并进行资本运作和资产经营活动,同时开展自主产以交易经纪、财务顾问、投资咨询等相关中介服务。
    此次股权转让事项尚需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规定,本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此次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敬请广大投资者自主分析、判断这一信息及由此可能对本公司带来的变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金泰股份有限公司
                                               200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