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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ST天海: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3-02-20  

						               股票代码:600751   900938     股票简称:SST 天海   ST 天海 B   编号:临 2013-008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不存在召开前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3 年 2 月 20 日上午 10
     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共计 4 人,代表股份 181,713,352 股(其中 B 股股东代表 1 名,代表
     股份数量 2,363,02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6.88%,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公司副董事长申雄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
     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                                                                                                                是

案                                                                                                弃权   弃权比   否
            议案内容              赞成票数          赞成比例         反对票数       反对比例
序                                                                                                票数    例      通

号                                                                                                                过

1    关于李维艰先生不再

     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      181,713,352            100%               0             0%           0      0%       是

     议案

2    关于选举李小龙先生
                             181,713,352            100%               0             0%           0      0%       是
     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B 股股东代表参与表决的股份数量为 2,363,029 股,均为赞成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天津泓毅律师事务所冯玉山、姜红律师作会议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
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及其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
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文件随其他信息
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