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T天海: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天津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2013-04-09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SST 天海 ST 天海 B 公告编号:临 2013-015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天津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以下简称“天津证监局”)于近日印
发津证监措施字【2013】4 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内容为:天津证监局发现,
本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 3 日发布《关于明确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该公告
与公司 2008 年半年报至 2012 年半年报披露的实际控制人情况存在不一致的情
形。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的
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要求本公司在收
到相关《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七日内,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媒
体上,对本公司 2008 年半年报至 2012 年 12 月 3 日发布《关于明确实际控制人
的提示性公告》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作出公开说明。
本公司高度重视津证监措施字【2013】4 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所述事项,
自查并说明如下:
本公司于 2007 年 6 月 28 日发布临 2007-031 号公告,披露公司股权转让情
况。同日,现控股股东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暨原扬子江物流有限公
司(下称大新华物流)于 2007 年 6 月 28 日发布《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
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实际控制人。
根据大新华物流于以前年度向本公司提供的关于股东注册情况变更的资料,
本公司已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主要包括:
本公司于 2008 年 4 月 1 日披露临 2008-028 号公告暨控股股东注册资本增加
及股权结构情况;本公司于 2008 年 12 月 15 日披露临 2008-084 号公告暨控股股
东注册资本增加及股权结构情况;本公司于 2009 年 9 月 3 日披露临 2009-046 号
公告暨控股股东注册资本增加及股权结构情况;本公司于 2010 年 4 月 20 日披露
2009 年度报告包括控股股东注册资本增加及股权结构情况;本公司于 2010 年 8
月 20 日披露临 2010-027 号公告暨控股股东注册资本增加以及住所变更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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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于 2011 年 1 月 13 日披露临 2011-002 号公告暨控股股东注册资本增加及
股权结构情况;本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29 日披露临 2011-039 号公告暨控股股东
注册资本增加及股权结构等情况。依据大新华物流提供的资料,上述公告发布时
点,公司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公司于 2012 年 11 月 30 日接到间接控股股东海口美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
司(下称美兰有限)《关于确认本公司企业性质的函》,明确其企业性质为国有参
股公司,不属于海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另外其股权结构较为分散,也未有任何
股东推荐的董事占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因此美兰有限无实际控制人。本公司根
据美兰有限及大新华物流提供资料,于 2012 年 12 月 4 日披露临 2012-046 号《关
于明确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披露本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本公告所提及的过往年度临时公告和定期报告,均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具体情况请
投资者参阅公告内容。
以上特此公告,并提醒投资者注意。
备查文件目录:
● 大新华物流《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07.6.20)
● 大新华物流股【2008】1 号文件
● 大新华物流章程(2008.11)
● 大新华物流股【2009】4 号文件
● 大新华物流股【2010】3 号文件
● 大新华物流股【2010】7 号文件
● 大新华物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1.12.15)
● 美兰有限董办【2012】88 号《关于确认本公司企业性质的函》
● 大新华物流《股权关系图》(2012.12.3)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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